8日~12日,黑龙江省安委会组织10个督查检查组深入各地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综合督查。
据了解,此次综合督查由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煤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领导带队,每个市(地)至少抽查2个区政府、2个县(市)政府、4个市级部门,每个县级政府至少抽查4个县级部门,重点行业领域中至少抽查10户企业。督查市、县政府层面包括: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情况;各级安委会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情况;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情况;各级安委会督促各行业部门开展检查情况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督查市、县级行业部门层面包括:制定符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的工作方案情况;制定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表并照单检查情况;市级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抽查情况;县级全覆盖检查中落实隐患检查、整改、验收、销号全链条责任制,履行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双签字”制度情况;严格执行关闭取缔、停产整顿、暂扣吊销相关证照、行政处罚等“四个一律”情况及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常态化开展情况。督查企业层面包括: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情况;自检自查“八查八看”情况;制定厂矿、车间、班组、岗位检查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台账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及历次督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安委会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综合督查工作。各督查组要坚持组长负责制,细化工作安排,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增强督查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要挂牌督办,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省安委会将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徐宝德 记者狄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