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昆仑”等系列专项行动,持续依法严打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活动,集中破获一批重点案件,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物种丰富多样,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部署要求,紧盯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深入摸排线索,密切协作配合,坚持整体作战、全案打击,先后侦破四川雅安“12·3”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广东清远“7·10”非法捕捞案、贵州黔西南“1·15”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安徽池州石台特大滥伐林木案、福建漳州“1·15”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河北邢台系列污染环境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配合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修订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批配套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政策。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以组建食药侦部门和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推动加强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警力配置和保障支撑,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保护生物多样性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和境外执法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刑警组织发起的相关国际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跨境犯罪,为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贡献中国公安力量。
当前,《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第一阶段会议正在云南昆明召开。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保持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依托“昆仑2021”专项行动,坚决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整治一批重点地区,持续加大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提升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