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培养数字技术人才,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部署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自主培养。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计划在2021年至2030年,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每年培养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员8万人左右,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该项目主要面向有意或正在从事数字技术领域新职业人员,以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为基础,依托纳入目录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开展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认证制度。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以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养为宗旨,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培训考核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培养与使用、评价与激励相衔接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兑现相关政策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提供有关信息网络查询服务,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评价机构、有效期限、培训评价职业及等级范围、国家职业标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信息;同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加强监管,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