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在学校抽烟,被学校停课两周,我要举报商家,恳请有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日前,武汉市新洲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学生家长举报,辖区内有经营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新洲区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经询问老师、家长、学生和经营户,同时对微信收款记录等电子数据的调查核实,确认涉案当事人明知该学生未成年仍通过微信售卖卷烟的违法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新洲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对涉案当事人张某某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这是湖北省武汉市首例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政处罚,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体现了武汉市各级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决心和力度。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今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该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全市共粘贴警示标语2.5万余份,张贴《公告》781份,播放宣传视频50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监督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