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是全国第五个残疾预防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密集出台一系列残疾预防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残疾预防制度体系建设。各级政府残工委和残工委成员单位,从着力防控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着力防控伤害致残,着力改善康复服务等4个方面助推我省残疾预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防控发育障碍致残。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将婚检与孕检有机结合,建立了一级干预为主体、二级干预为重点、三级干预为补充的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患儿治疗康复等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截至目前,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听力障碍)累计53.28万人。
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加强传染病防控,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染病报告率提高至88.07%。加强地方病控制工作,制定印发了《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规范了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加强慢性病防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提出8项20点防治策略和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我省慢性病防治工作,创建3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加强精神疾病防治,落实“以奖代补”政策,4755名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得到了监护补助。加强职业病防治。积极研究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有机融合。
着力防控伤害致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推行“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检查痕迹化”管理,坚决打击各种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汛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全省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四下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普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重点以每新学期开学、放假前一周,集中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文明出行要求。减少儿童意外伤害致残风险,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着力改善康复服务。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康复救助对象在国家规定的0-6岁的基础上,扩面至0-17岁,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共为13859人(次)残疾儿童免费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率达99.74%。确定了省级精准康复服务医疗康复定点机构,建立了专家技术团队。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率99.66%。共为9.8万名残疾人(次)提供了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适配率达99.55%。下一步,省残联将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出台的进展情况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及时推动出台新一阶段的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推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档升级。(记者 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