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专项检查旅馆25.3万家, 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391万条 ,依法查处旅馆6831家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部5月底制定发布了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围绕入住查验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切实强化安全保护措施。两个多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培训、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案件倒查,严格督促旅馆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五必须”。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累计专项检查旅馆25.3万家,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391万条,核查可疑情况7.67万次,集中查处未落实“五必须”要求旅馆6831家,及时帮助找回了一批离家出走的孩子,有效预防了一批在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发生。
为进一步扩大“五必须”要求的社会知晓面、提升群众知晓率,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免费发放宣传海报、举办培训讲座、上门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确保旅馆经营者、工作人员熟知要求内容,熟练操作流程,共制作张贴宣传海报72万余份,开展各类培训3.1万余次。针对暑期未成年人住宿高峰特点,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将“五必须”要求落实情况纳入旅馆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回头看”专项检查,集中查处了一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旅馆。同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案件倒查机制,对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等严重后果的旅馆,一律倒查“五必须”要求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相关未成年人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切实形成警示震慑。
据了解,当前,未成年人在旅馆入住主要有五类情形值得关注:一是未成年人在醉酒等状态下,被异性带至旅馆入住;二是未成年人私下与异性网友见面,到旅馆入住;三是未成年人因家庭矛盾、学习压力等原因离家出走或不按时到学校,独自到旅馆入住;四是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电脑上网环境的电竞酒店开房住宿、长时间玩游戏;五是多名未成年人男女到旅馆开房混住等。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群众要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发现可疑情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检查监督和倒查追责力度,严格督促旅馆贯彻落实“五必须”要求,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住宿安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旅馆发生,全力护航未成年人住宿安全,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旅馆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10起典型事例
自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案件倒查,严格督促旅馆落实相关要求,并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公布旅馆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10起典型事例。
1、安徽淮南某酒店落实“五必须”要求,及时帮助找回离家出走未成年人。2021年7月4日,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产业园某酒店在接待一男孩入住旅馆时,发现该名旅客是未成年人(14岁),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根据“五个必须”登记其监护人信息时,该男孩不愿意说,发现该男孩存在情绪不稳定的可疑情况,前台工作人员一边稳定孩子一边向公安机关报告,民警到达现场细心劝说后得知该孩子因学习不好被家长责骂,独自离家出走,民警及时联系家长将孩子接回。
2、上海宝山区某宾馆落实“五必须”要求,及时帮助找回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2021年7月2日17时许,上海市宝山区某宾馆发现一名女孩(16岁)想要办理入住,宾馆工作人员根据公安机关“五必须”要求,询问其监护人联系方式,在该女孩不愿提供的情况下,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在民警努力工作下,该女孩讲述自己因为和父母吵架后离家出走,民警立即联系其家人,此时家人已焦急寻找多时。家人赶来将其接回,对宾馆和公安机关的帮助表示由衷感谢。
3、四川阆中某宾馆落实“五必须”要求,及时帮助找回未到校未成年女学生。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某宾馆接待一女学生(15岁)单独入住时,按照“五必须”要求登记父母联系方式并上报派出所。民警根据该宾馆上报信息联系入住女生父亲,经了解,该女生患有抑郁症,且其父亲不知道女儿未到学校并到宾馆入住的情况。民警随即陪同该父亲到宾馆将女儿接走,并对该女生进行开导和安抚,受到学生家长和老师称赞。
4、浙江杭州某宾馆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有效预防醉酒未成年人被侵害。2021年6月12日凌晨,1名未成年女孩(16岁)和1名成年男性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某宾馆办理入住,前台工作人员按照“五必须”要求开展询问,发现女孩处于醉酒状态,同住男性称两人是情侣关系,旅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属地派出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赶赴现场对女孩进行身份确认,联系监护人后发现家长对女孩开房并不知情,随后家长连夜赶到将该未成年女孩接回。
5、广西桂林某宾馆落实“五必须”要求,有效预防未成年女孩与男性网友开房。2021年6月29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某宾馆落实未成年人旅馆入住“五必须”要求,宾馆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上报1名未成年人女孩(15岁)登记入住信息,派出所民警经联系未成年女孩家长,确认她是瞒着家长私下到桂林和贵州籍成年男性网友见面,民警对双方进行教育后,通知女孩家长将孩子接回。
6、新疆塔城某酒店落实“五必须”要求,有效预防未成年女孩与男性网友开房。2021年6月15日23时,一名中年男子携一名女孩到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某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两人均已饮酒且说话语句混乱。前台工作人员按照“五必须”要求,查验登记两人身份证件信息,并询问两人身份关系,发现两人含糊其辞,答非所问,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前往该酒店进行核查。经查,张某(男,43岁,额敏县人)通过微信结识阿某(女,17岁,额敏县人,高中学生),后约其吃饭喝酒并诱导带至宾馆开房。经联系女孩监护人,监护人对此不知情,即赶来将女孩接回家,派出所对该男子批评教育,对女孩予以教育。
7、江苏徐州某宾馆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自残自杀事件。2021年6月11日20时许,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某宾馆接待2男2女未成年人时,前台工作人员询问其监护人联系方式但未联系成功,请求派出所核查。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发现其中一名女孩周某某(13岁)随身携带了打火机、刀片及不明瓶装液体。经查,4人均已辍学,周某某父母离异,跟爷爷一起生活,曾有过自杀行为,此次入住酒店亦准备自残自杀。民警耐心开导劝解,最终女孩放弃轻生念头。民警将周某某护送回家,并通知其他3名未成年人父母分别将孩子接回。
8、天津某酒店落实“五必须”要求,有效预防2名未成年女孩被侵害。近日,天津市某酒店工作人员发现2名女孩意图进入某客房,询问后发现贺某某(女,15岁)、麦某某(女,14岁)系未成年人,自称与住客侯某某(男,46岁)系朋友,旅馆工作人员按照“五必须”要求询问监护人电话并取得联系,2名女孩父母对有成年异性共同入住情况不知情。旅馆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民警到达现场询问发现,侯某某通过网络联系2人欲实施嫖娼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侯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对2名女孩批评教育并通知父母接回。
9、重庆秀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倒查,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某宾馆依法予以处罚。2021年6月28日,重庆市秀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发生在宾馆内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倒查,发现6月2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7岁)以过生日为由叫杨某(女,13岁)一起吃饭,与任某(男、17岁)、吴某(男、17岁)共同将杨某带至宾馆并灌醉,后刘某对杨某实施了性侵害。经倒查,宾馆工作人员仅登记了刘某的身份信息,未按要求询问登记杨某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人员身份关系,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多名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的可疑情况。公安机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宾馆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罚款。
10、河南周口公安机关加强治安检查,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某酒店依法予以处罚。2021年6月22日,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对辖区某电竞酒店开展检查,发现苑某某(男,17岁,职业学校学生)、杨某某(男,16岁,职业学校学生)、赵某(女,15岁,在校中学生)3名未成年人入住,但该酒店未按照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履行询问、登记监护人信息并记录备查等手续。苑某某、杨某某2人已在酒店房间连续打游戏2天,未上学也未回家。民警现场联系其监护人,监护人赶来退房带2人回家,并对公安机关表示感谢。公安机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酒店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