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商务部公布第二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

2021-07-27 11:02:05    商务部网站

2021年7月23日,商务部印发通知,将北京王府井、天津金街、上海南京路、沈阳中街、武汉江汉路、广州北京路6条步行街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步行街”。

2018年,商务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北京王府井等11条步行街启动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会同各地方遵循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导向,扎实有力推进,步行街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品牌集聚度显著提高,业态日益丰富多元,管理和服务更加智慧,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2020年7月,经地方申请、第三方评估,商务部将其中5条试点步行街确认为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本次,将其他6条步行街确认为第二批“全国示范步行街”。

截至目前,全国试点步行街数量已达23条。今年上半年,试点步行街客流量、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58.3%、46.0%,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1.7%、9.6%。本次确认的6条示范步行街总客流量、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65.8%、102.4%,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1.3%、12.4%,表现优于整体水平,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下一步,商务部将指导各地借鉴示范步行街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存量、突出特色,遵循规律、尊重历史、服务民生,稳妥有序推进已有步行街改造提升,推动建立步行街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步行街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步行街溢出效应和带动作用,不断健全城市商业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北省围绕六大重点领域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
下一篇: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发布线上线下岗位需求2347万人次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