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的通知》,部署实施为期半年、以“强服务 拓渠道 协作帮扶促就业”为主题的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帮助特大型安置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丰富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努力帮助搬迁群众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按照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省内协作结对关系、援藏援疆结对关系,帮扶省份组织服务团队,点对点为特大型安置区提供就业帮扶。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特大型安置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培训。着力推动外出务工,建立岗位供给清单和安置区劳动力外出务工需求清单,广泛动员各类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着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援建产业项目、企业实体在安置区落地,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比例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着力提高服务成效,在每个特大型安置区开展示范就业服务活动,带动提高当地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作为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就业扶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结合实际拓展活动范围,将特大型安置区以外的各类安置区同步纳入协作帮扶范围,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和劳务对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