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浙江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坚持医保监督检查全覆盖与重点专项治理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飞行检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检查相结合。如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暂行规定》《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情报告制度等系列文件,加快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制度;出台《浙江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全速推进浙江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从以罚为主单一监管向奖惩结合新型监管转变。
在整合资源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方面,浙江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药监、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合作,建立基金协同监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全省共聘请社会监督员1413人;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奖励举报人28人次,7.93万元,比上年增长418%。
此外,浙江全面推进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构建完善“六维一体”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深化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智能监控系统、提升医保非现场监管能力、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等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内容,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记者 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