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达到9.6%、10.4%;养老金再提高,惠及全省503.2万名退休人员……1月13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之提高困难群众、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落实情况。
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达到9.6%、10.4%
2020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下达111.2亿元,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实际平均达到58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实际平均达到4503元,高出全省脱贫标准503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86元,实际平均达到33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78元,实际平均达到201元。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分别达到9.6%、10.4%。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新三年”改造提升计划,加强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完善细化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切实解决特困供养护理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全省245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发放临时救助金1.8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0万人次。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阶段性保障范围,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0.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988万人次,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物价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养老金再提高 惠及全省503.2万名退休人员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河南省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照河南省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是河南省从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6年以来连续第5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调整也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统一和并轨。
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惠及全省503.2万名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382.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20.8万人。河南省的调整方案报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于2020年7月份实施,2020年上半年增加的养老金一次性补发,下半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随本人养老金按月发放。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河南从2020年7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年增加60元,惠及1559万名老年城乡居民。提高后,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到2020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平均养老金水平为每人每月116元,其中待遇水平最高的郑州市每人每月2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