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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例跨国“杀猪盘”案宣判

2021-12-29 10:07:02    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蒋某某等23人“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案系青海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诈骗金额达1670余万元。

2020年1月,“众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在缅甸成立,蒋某某等23人作为集团成员,集中生活,分工协作,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该诈骗集团主要通过多种社交软件、网站结识被害人,骗取被害人感情信任后,以恋爱、挣钱为由,引诱被害人进入该集团提供的虚拟网站投资理财或者博彩投注,采用少量分提成、升级会员获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不断投资、投注、充值,进而实施诈骗活动。

受理该案后,针对该案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的情况,格尔木市法院采用“细庭前+精庭审”审判模式,及时召开了庭前会议,针对案件管辖权、申请回避、出庭证人、非法证据排除、证据交换等可能影响庭审效率的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过滤掉程序性问题,归纳出争议焦点,促进后续的庭审调查、举证质证针对有异议事项稳步展开,让庭审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和庭审质量,确保了案件公正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某等2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最终,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4年2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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