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武汉一跨国电信诈骗集团案25人获刑

2021-12-16 10:22:47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王田甜  通讯员  刘  言)为挣快钱偷渡缅北,冒充名人、统一话术,针对中国公民诱骗钱财。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宇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案,2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宇等25人先后偷渡至缅甸,加入吴某、黄某(均在逃)等人在缅甸佤邦贺岛织成立的犯罪集团,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犯罪集团采取公司制管理,通过组建团队,设立技术组、话术组、财务组等部门,传授和培训诈骗话术,冒充知名人士及其助理或伪装成单身成功男士,通过抖音、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与不特定社会公众交友,宣传虚假慈善项目或投资平台,以高额回报诱骗他人向指定账户转账或向平台充值,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诈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的99名被害人钱款1645万余元。

该诈骗犯罪集团实行统一食宿、限制进出的管理模式,因部分被告人不堪忍受境外高强度的工作和艰苦的生活,回国自首,公安机关根据线索,陆续将该犯罪集团的部分成员抓获归案。25名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前均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宇等25人出境加入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诱使被害人向虚假投资平台充值转账,诈骗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犯罪集团中的从犯。且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具有诈骗老年人财物的情形,依法应酌情从严、从重惩处。

法院以诈骗罪分别依法判处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4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2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目前判决已生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耿美玉诉饶毅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