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沈思佳)470床假冒某品牌床上用品竟然卖给了防疫医护人员。近日,经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
“我好像买到假冒某品牌的鹅绒被了,不止是我,我们这里参与防疫的医护人员买了将近500床!”今年2月,德清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一名参与防疫的医护人员的申诉电话。
在收到该线索后,德清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通过信息共享行刑衔接通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申诉情况,并实地走访询问医护人员,成功调取假冒产品购买情况等证据材料,并引导相关部门及时扣押了涉案产品。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逮捕归案。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德清县检察院立即展开自行补充侦查,聘请市场监管部门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从专业角度对假冒产品进行了鉴别。
针对假冒注册商标认定、行为人销售假冒产品的主观故意等问题,专案组实地走访了该品牌专卖店的正规仓储,并调查了本案存放假冒产品的临时仓库。检察官发现,临时仓库里产品随意堆放,无任何标签及包装,出库产品均由李某私自委托他人进行包装和加工……由此可见,李某主观上存在销售假冒产品的故意。
“现在来之不易的防疫环境是医护人员用生命在一线守护我们得来的,你用假货去伤害他们,于情于理于法都决不允许你这么做!”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李某等人时指出。
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李某等人自愿赔偿医护人员全部损失。随后,德清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等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期间,李某等人为获取经济利益,冒充某品牌公司工作人员,将假冒鹅绒被等以每床760元的价格销售给医护人员,销售金额达36万余元,依法对李某作出上述判决。因李某不服上诉,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悉,同案的李某乙此前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针对二人的判决均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