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聊城一男子驾车撞伤情侣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2021-12-01 09:38:00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本是情侣关系,却因感情、利益纠葛反目成仇,引发血案。日前,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冯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25915.35元。宣判后,被告人冯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冯某与王某于2015年认识,后经交往发展成为情侣关系,不久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并合伙做生意。二人时常因经营意见不同、性格不合及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后发展到怒目相对、拳脚相向。王某对冯某心生怨恨,不仅拒绝冯某结婚的要求,还计划让冯某拿出两年工资后“净身出户”。冯某深感受伤,认为自己多年的付出换来人财两空,曾多次酒后扬言要杀害王某。

2020年10月11日,冯某和王某二人在共同经营的商铺内再次发生争吵。冯某拿起柜台上的手机准备驾车离开,该手机是二人经营商铺资金支付及监控绑定的手机,王某和家人拦住冯某的车辆索要手机。冯某心生怨恨,开车将王某撞倒在地,并从其身上碾压过去。王某被家人拉起后,大骂冯某,冯某遂调转车头,再次撞向王某,导致其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因感情纠葛产生怨恨,驾驶机动车连续两次撞击被害人,综合在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足以认定冯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冯某的犯罪行为因其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此外,被告人冯某的犯罪行为侵害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人身权利,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合法合理部分应予支持。据此,根据被告人冯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王希玉  陈玉辉)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某网店出售“三无”咖啡被判十倍赔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