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企业人事部门人员获取员工信息,私刻公章伪造劳动合同,利用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手段,昝某等数十人竟为400余名不符合条件的工人先后从社保中心骗取失业保险金48万余元。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昝某、凡某雨等10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相应罚金。另有部分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公安机关已另案处理。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协助追缴被骗的失业保险金,截至2021年3月,社保中心已追回大部分失业保险金,挽回了国家损失。10月,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摸出一条“致富经”
2017年,与前同事的一次偶遇,让昝某看到了商机。11月的一天,从事人力资源中介的昝某在社保中心遇到曾经的同事小张办理失业保险金。小张抱怨着自己被开除的经历,而昝某却被他手里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单吸引了。“原来领失业保险金的单子都差不多。”昝某回想起自己在杭州离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经历,再与小张一打听,了解到只需准备失业救济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时,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只有被单位开除的人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但如果想个法子帮这些主动离职的人领到失业保险金,那就可以从中抽一定的手续费了。”
昝某曾就职的企业是当地的一家用工大户,而昝某因处理企业招聘暑期用工待遇结算时私下刻过一枚公章,至今还保留着,有了公章,正好可以伪造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于是,昝某找到招工中介林某,力邀他一起做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这门生意。两人约定,由林某在该企业寻找主动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工人,昝某则负责提供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所有材料,成功后两人再按比例分成。很快,林某找来了两个已经离职的工人,昝某在社保中心领取了失业登记表后,又伪造了两人的解除劳动合同单,再盖上假公章。
第一次尝试,两名工人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对而被社保中心拒办。于是,昝某借口帮同事办理,向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后作了修改,再加盖上假公章,这回,两人成功领到了失业保险金。
发展代理数十人
此后,昝某物色了10余名代理。这些代理都是他的前同事,昝某与他们约定,代理负责在企业寻找合适的离职工人,他负责提供所有的材料,成功办理失业保险金后,代理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工人“自主定价”收取一定费用,而昝某则根据工人的工作年限向代理收取“手续费”。
2018年7月,常州市武进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几起该公司离职员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发现这几人提供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有相同的问题:合同终止时间和填报日期相差一年多。为何失业一年后才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作人员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后得知真相,社保中心立即进行倒查,发现自2018年以来,共有563人提供虚假证明,其中只有10人符合领取条件,有428人已实际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社保中心报案后,警方根据线索,对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逐一进行查找询问,发现昝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2月至3月,昝某、凡某雨等10余人被警方抓捕归案,后被移送至武进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经审查,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昝某纠集林某、凡某雨等10余名代理,帮助数百名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工人骗取了失业保险金。2019年3月29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昝某等人批准逮捕。为准确适用法律,精准打击犯罪,承办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通过现有书证与犯罪嫌疑人笔迹比对、账户资金往来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最终确定犯罪金额为48万余元。
积极履职追诉7人
2019年5月,昝某、凡某雨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被移送武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对昝某聊天、转账记录审查,发现另有7人参与了诈骗犯罪活动。其中,储某曾在涉案企业负责人事工作。
为了在办理失业保险金时能准确填报信息,昝某串通了储某帮助其在企业人事系统内查询离职员工的信息。储某供述,她向昝某提供了至少两三百人的离职信息,并从昝某处赚取10万余元。承办检察官认为,储某等7人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且涉案金额均已达到追诉标准。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向侦查机关建议,对储某等7人进行追诉。
那参与骗取失业保险金的离职工人又如何定罪呢?本案中有40余名离职工人参与诈骗失业保险金数额已达到6000元以上,但这些工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能积极退赃,检察官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建议侦查机关不予立案或作撤案处理。
此外,检察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保部门程序简单、审核不严,相关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企业第一时间对用人制度、岗位设置等进行了整改,社保部门也及时上线了失业保险金领取线上申报系统,实现与全区各企业用工信息的实时共享,及时堵塞了社会管理漏洞。
为尽力减少国家损失,武进区检察院多次与侦查机关、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商,向被告人追缴赃款共计55.5万余元,并通过社保网站查询、群发短信、发函等形式,先后向150名工人追缴被骗失业保险金共计47.2万余元。
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先后对昝某、凡某雨等10人提起公诉。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昝某、凡某雨等10人因犯诈骗罪先后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