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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钟伟欣 雷树根    2021-11-03 10:24:03    检察日报

近日,罗某等7名农民工在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后,纷纷打电话向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0年2月至10月,罗某等7名农民工在青山湖区某食品有限公司从事清洗、加工等工作。起初该公司按约定准时发放工资,但没过多久,公司因经营情况恶化,开始拖欠工人劳动报酬。截至同年12月,该公司共拖欠工资6万余元。罗某等人多次前往该公司找负责人金某催讨,但均未果。今年2月,罗某等人向区劳动监察局集体投诉。随后罗某在工友处得知检察机关可以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便和其他人一起到青山湖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收到线索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了快速受理和审查。承办检察官一方面积极指导罗某等人准备工资账户明细、工资欠条等关键证据材料,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该公司负责人金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讲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并协调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检法两部门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金某同意6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拖欠工资。

目前,罗某等7人均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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