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在房屋买卖合同上代我签了个名,就把我的房子卖了!”今年8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艳接待陈静时,陈静情绪激动,反复说自己很委屈。
据陈静称,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名下一套13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被养母陈芳私下卖给了蔡先生一家。因为陈静不愿配合房产过户,被蔡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蔡先生胜诉。陈静不服判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无奈之下,陈静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承办检察官展开调查,分别询问了陈芳和蔡先生。陈芳对自己代养女陈静签字一事并不否认,“我签字时,陈静本人在场且知情,还有亲戚在旁作为见证。”陈芳说,陈静是自己收养的女儿,从小对她疼爱有加。陈静长大成人后陈芳还为她安排工作,购置婚房,支持陈静夫妇开店创业。家中祖宅拆迁时,陈芳特意将一套13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登记在陈静名下。
2015年12月,陈芳的朋友蔡先生为儿子结婚买房,陈芳便和陈静商量,将那套13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以35万元价格卖给蔡先生,所得钱款用作理财投资。陈静当时在场并同意此事,所以陈芳便代其签下了合同。此后,陈芳多次跟陈静一起去房子里帮蔡先生张罗装修等事宜。
然而,到了2018年,眼看房价飞涨,陈芳对卖房一事开始后悔,于是拿出35万元卖房款再补贴几十万元,为陈静另行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陈静夫妇不务正业,在外欠了很多钱,婚房和这套新买的房屋都被他们抵押了出去。养母陈芳还频繁收到催债短信。无奈之下,陈芳于2019年9月向法院起诉,与陈静解除了收养关系。
对于调查结果,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尤其是陈静,一直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但申请监督理由又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检察机关即使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也解不开她的心结。由于法院一审判决时陈静没有出庭,承办检察官决定运用公开听证,帮双方把心结解开。
听证会上,陈静依然坚称自己未到场签署合同,对卖房一事不知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于陈芳列举的亲戚见证卖房经过、带陈静去房子里帮蔡先生装修等情况,陈静均回答“记不清了”。
“我给儿子办婚礼的时候,还特地请陈静来铺喜被,给她包了红包,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卖房的事?”轮到蔡先生发言时,他情绪激动。
“铺喜被”是一种结婚风俗,是指在婚礼时邀请一位女性好友为新人的婚床铺设象征喜庆吉祥的被褥。蔡先生一家与陈芳是多年好友,在婚礼当天请她的女儿陈静来帮忙。当陈静再次表示“记不清”时,蔡先生立即说可以拿出当天的婚礼录像为证。此时,陈静沉默了。
双方陈述完毕后,综合全案情况,听证员进行了闭门讨论,均认为检察机关不应当支持陈静的监督申请。随后,惠山区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这次,陈静及其代理人在听证笔录上签了字,未提出异议。
目前,涉案房屋已顺利完成产权过户登记,蔡先生终于安心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