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这材料损失费赔给你,给你道个歉。”调解成功后,被告龚某当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统景人民法庭法官杨儒跃的面,支付赔偿款,并与原告李某握手言和。
李某与龚某系邻居。多年来,两家一直关系和睦,虽然两家房屋隔着一条公路,但丝毫不影响他们相互串门。2021年1月,李某为让家里的小院与公路隔开,在公路外沿修建了一段长12米的围墙。这段围墙正好堵住了龚某家汽车进出的便道路口。龚某觉得李某修建围墙就是专门为难自己,怒气冲冲地前往李某家要说法。之后,龚某盛怒之下,将李某修建好的围墙全部推倒。李某一纸诉状,将龚某告上法庭。
庭审当天,法官为厘清双方纠纷,进一步确定围墙损失,来到了事发现场。考虑到双方关系,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并组织双方测量围墙面积,询问农民工工价,双方一致确定围墙损失为1800元。
“法官,你去看嘛,他修个围墙堵我们家停车的便道,完全是故意为难我。”损失确定后,龚某带着法官在房屋附近绕了一圈。“这是我的地,我修个围墙需要你同意吗?你哪里停车不好?非要从这条路过去哟?”见状,李某有点愤愤不平。双方争执不下,越吵越凶。
从双方的争吵中,法官明白了案件的矛盾点实际是两人因为处理方式过于简单粗暴,觉得对方伤了自己的面子,这堵围墙不仅隔开了两家的房子,也变成了两家心里的“隔离墙”。
法官赶紧将两人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经过法官情法交融的引导,原告开始袒露心扉。“法官,其实我也是心血来潮,修围墙确实对我们家没得实际用处,不过龚某一上来就凶得不得了,还把围墙直接给我推了,村里的人都笑话我,这口气我该不该出嘛?”“你们这种处理方式只会激发矛盾,既然你修围墙对自己没有用处,又对邻居造成影响,那你愿不愿意拆除围墙?”“围墙都已经这个样子了,我愿意拆啊,不过龚某要给个说法噻。”
见李某有调解意向,法官又劝说龚某。龚某表示自己的态度有点极端,不过李某一直嘴硬不愿拆除,所以才会一气之下推掉围墙。如果李某愿意拆掉围墙,损失他可以承担。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龚某为表诚意,当场掏出1800元现金支付给李某。李某拿着赔偿款,龚某拿着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