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团伙大量销售假冒品牌打印机墨水墨盒案,4名被告人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332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9年以来,被告人谭某林租用湖南省安乡县内一厂房,先后雇请被告人张某、张某香、吴某园等人将不正当渠道购进的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进行分装配货,之后通过微信、物流等方式以每瓶8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销往福建、广东、浙江等地。2020年7月29日,该售假据点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扣押尚未销售的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69410瓶,按实际销售价格共计64万余元。经统计, 2020年2月至7月间,被告人谭某林伙同张某、张某香、吴某园等人已向他人销售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金额共计423万余元。经鉴定,销售和扣押的爱普生、佳能品牌墨水墨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林、张某、张某香、吴某园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4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