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促成四起系列执行案件的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均对执行法官表示由衷感谢。
2019年,某实业有限公司与厦门某建材有限公司、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某钢构有限公司、汤某某因货款产生争议,经法院终审判决该实业有限公司须分别向厦门某建材有限公司、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某钢构有限公司、汤某某偿还货款。判决生效后,该实业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厦门某建材有限公司、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某钢构有限公司、汤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鉴于该案各方当事人之间长期存在矛盾纠葛,且案涉多家企业经济利益。面对案件执行工作中的困难,执行法官采用“一核查二反馈三疏通”三步走的方式,把握案件多个关键点一一攻破。根据各方利益诉求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多次召集当事人现场讨论和解方案,通过法理释明与情理感化,疏导被执行人抵触情绪,缓解申请执行人焦虑情绪。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纠葛多年的涉企重大矛盾终得化解。
据介绍,2021年以来,台江法院以长期和解履行方式促成执行和解结案372件,标的额达到4.3亿余元。下一步,台江法院将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执行和解工作,认真分析案件矛盾纠纷原因,找准争议焦点,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争取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到位的同时从根源上化解积怨,平息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