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基层一线,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近年来,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创新实践“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三边”(身边、周边、路边)执法检查;针对“接诉即办”立法征集意见建议……
“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的探索,进一步保证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开门立法修法——
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出台什么样的政策,大家会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垃圾不分类,是否要加强信用惩戒?”“是否禁止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两年前的夏天,北京市和石景山区人大代表来到八角街道八角中里社区,就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居民代表王亚军一口气提了不少自己的想法,人大代表一一记下。
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直接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2019年,北京市推进《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工作,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全民参与修条例”的探索。
2019年8月起,围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中的关键问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冒着酷暑,走进街道社区,通过实地探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倾听物业、餐饮、垃圾分类企业、社区工作者及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呼声。一个多月时间,1.2万余名代表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直接听取24万余名群众以及4170个单位的意见建议。一条条意见建议被整理分类汇总,许多建议被吸收。
“这是北京市首次在法规草案形成阶段,将拟修订的内容通过三级人大代表在群众中征求意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说,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不仅提高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更厚植了立法工作的民意基础,广泛凝聚了立法共识。
最终,王亚军的部分建议被采纳。如今,承载着广泛民意的新条例已经实施,王亚军也成为社区里的垃圾分类“达人”,不仅向老街坊们分享垃圾分类小妙招,还不忘做垃圾分类的普法工作。
融入执法检查——
精准发现问题,推动法规落地落实
人大代表既是法规制定的参与者,也是法规实施的监督者和法规执行的示范者。从去年开始,“万名代表下基层”实践有了新延伸,从“全民参与修条例”过渡到了“深入基层‘查三边’”,人大监督工作又多了一柄利剑。
查问题、挑毛病、提建议,据介绍,2020年,针对新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简称“两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三级人大代表通过“三边”检查,对“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7月至10月下旬,1.3万名人大代表共对5627个小区、3329个村、11302处公共机构或场所进行了检查。
接到“三边”检查任务后,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梅菊先在自家小区查看垃圾桶内垃圾实际分类效果,再向垃圾分类指导员了解情况。一番摸底后,她发现居民虽然有了垃圾分类的意识,但准确率有待提高。为此,她建议加强垃圾分类宣传,让更多人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与技巧。
“检查针对的重点是修订的重要条款,检查的目的是精准发现问题、快速推动解决。”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说,此次“三边”检查分三轮推进,每轮检查后,都会对检查内容进行调整、完善,确保代表们反映的共性问题能够得到体现。
“三边”检查运用了大数据统计等信息化手段。每名人大代表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录入系统后,相关问题将被转交给有关部门督促整改。不少人大代表发现,新提交的问题很快就有了责任人,还及时给予了反馈。
深入基层“查三边”,就如同深入到城市的各个毛细血管中,能够比较客观全面地检查法规实施效果,有利于直接发现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让那些‘难啃的硬骨头’显露出来,使改进工作更有方向,使监督检查更有实效。”郝志兰说。
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民呼我应,固化为民服务成果
“一通电话”串联起不同部门的行政资源;“一条热线”撬动了基层治理……近年来,北京市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为主渠道,建立了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的为民服务机制——简称“接诉即办”,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以解决。
以人民为中心的“接诉即办”机制,群众拍手叫好。不过,在基层履职过程中,一些人大代表也了解到有群众担心“接诉即办”是否昙花一现,能否持续高质高效办理。北京市对“接诉即办”机制也有更深层次的考虑:基层政府与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亟待明晰,个体诉求与公众利益需要平衡,考核制度与评价机制要变压力为动力……回应群众期待,破解改革难题,亟待以法治力量推动改革继续向前。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为“接诉即办”立法列为今年重大急需立法项目。
“‘接诉即办’平台不是简单的二传手,要做‘分诊员’”“要让基层少做无用功,不要让‘接诉即办’变为‘接诉即转’”……聚焦如何“精准派单”,群众所提意见建议既形象又一针见血。在“万名代表下基层”过程中,以“接诉即办”为桥梁,群众不再局限于仅是问题的“投诉者”,更成为问题解决的“推动者”;不再是单向的“被管理”,更成为参与治理的“主人翁”。
“将意见吸纳得更充分一些,情况考虑得更周全一些,确保立法更好地给‘为民服务机制’保驾护航,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说。
从厘清诉求范围到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从明确各办理单位责任到细化回访考核标准,从如何更好地“全面接诉”到规定诉求人的权利义务……在“万名代表下基层”过程中收集总结出实践中行之有效、群众满意的经验,通过立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固化为民服务成果的同时,也在推动全员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化解矛盾,真正实现城市治理过程中的“以人民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