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践行这样的发展理念,从长期来看,留守儿童问题必将得到缓解。”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表示。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留守儿童问题,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给予关心关爱。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各地陆续建立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与体系。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一般将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叶敬忠介绍,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截至“十三五”末,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43.6万名,比“十三五”初期下降了28.6%。
专家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主要呈现出几个特征。一是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普遍面临父母缺位、亲情关怀和家庭教育不足的困境,容易对自我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消极影响。二是留守儿童低龄化与留守周期延长。很多年轻父母在子女幼时就外出务工,代之以更为长期的祖辈监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这一群体还面临着一些环境上的新变化。比如,年轻人离乡发展,地区撤点并校,造成了村庄空心化和乡村教育上移,留守儿童的生活圈子缺乏活力。
叶敬忠认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致力于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关爱服务。“我们研究发现,家庭、学校和社区是与留守儿童联系最紧密的社会小环境。因此,可选择从这3个维度着手。”叶敬忠说。
很多专家建议,在家庭层面,要让外出务工父母认识到,除了必要的经济支持,孩子更需要父母的心理关怀;在学校层面,应采取更多措施关心留守儿童,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适当恢复被撤并的村庄小学,使留守儿童就近入学;村庄则应加大投入,尽可能提供多元化的物质保障,增加文化设施和场所,为孩子们提供更有益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我国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服务保障,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小候鸟进工地”等活动;在全国广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阵地,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课后辅导、生活救助、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关爱服务。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建立了5.6万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67.5万名村(居)儿童主任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
叶敬忠表示,从长远来看,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赖于乡村的全面振兴。值得欣慰的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我国大力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塑乡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力。随着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向农村地区倾斜,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正在蓬勃发展,更多的农村孩子在父母身边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