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发布,明确提出在今后一个时期,将锁定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3个方面的先行示范,创建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重要示范改革任务。据了解,以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将在乡村共同富裕上同样先行先试,确保实现“三个高于”: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绿色发展重点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浙江提出,将明确完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培育高素质农民、探索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等举措。在公共服务提升上,则推出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建管格局、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提档等举措。此外,浙江还将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协同推进绿色发展重点县、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和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打造新型帮共体,建设省内帮促数字化监测体系,确保共同富裕“最容易掉队的一个都不掉队”。
根据计划,到2025年底,浙江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将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生猪年出栏1400万头、存栏780万头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提高到68%和5.5万元/人以上;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覆盖率100%,现代乡村产业产值超过2万亿元。届时,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超过4.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左右,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3万元,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