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言简意赅,要义深刻,对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传统家园,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如何让乡村建设从“图景”到实景?早在2003年,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亲自主持下,浙江就开始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过十多年的持续用力、扎实推进,浙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为全国典范,留下许多宝贵经验。
乡村建设是个历史性的课题,也是一场现实性的行动。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乡村建设的内涵、成色和质量都不同于以往,学习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最需要把握好的是两个关键词,即“布局”与“特色”。
布局是乡村建设之基,要多规合一,防止“翻烧饼”。正如盖房子得先有图纸,搞建设就得先有规划。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着眼长远,谋定而后动,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推进乡村建设,绝不是想当然的铺路刷墙或随意修修补补,而是要规划先行,在县域范围内实行多规合一,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擘画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特色是乡村建设之魂,要分类推进,避免“千村一面”。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村庄建设没规划、没秩序、没特色,宅基地违规乱占、农房乱建,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改变这种“五没”状况,必须扭住村庄特色做文章,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千村一面”,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建设,做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文化是乡村建设之根,要留住乡韵乡愁,摒弃“去村庄化”的观点。乡村文明、耕读文明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一体化发展,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村庄有独特的建筑景观、山水风貌、文化习俗,如果在城乡一体化中整齐划一,搞“去村庄化”,搞缩小版的城市,那我们又何处能觅“采菊东篱下”“莲动下渔舟”的田园风光?乡村建设不仅要让有形的乡村风貌留得住,还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在保护传承中展现农耕文明的时代魅力和风采。
当前,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已成为全党全国上下一心的共同行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谨记“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权益,把为亿万农民谋福利的这件“大好事”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