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大荔法院1天执结16件案件 到位标的22万余元

2021-12-24 11:34:26   

为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现司法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双提升”,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高效为民”专项执行行动,强制执行一批涉诉信访、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金融类案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月8日凌晨,大荔法院门前警车集结、警灯闪烁,4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完毕,整装待发。随着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邓维强一声令下,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执行局长苏蒙带领下,奔赴执行战场。为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本次行动邀请大荔县电视台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拍摄。

为了胜诉当事人利益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大荔法院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张成对拘传到院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和法制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行动当日,共依法传唤被执行人26人,20名被执行人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及时端正了态度,其中16人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4人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另有6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最终被采取拘留措施。当日共计执结案件16件,执行到位标的达22万余元,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树立了法院司法权威。

下一步,大荔法院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形成集中执行常态化,加强对拖、逃、躲、赖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雷富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三次拒绝三次出警 出走一年终于归家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