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通讯员 梅旺春 万海宾
“经过督察部门反复核查,李建国同志办案合法合规,不存在制作伪证的问题。今天,我们特地前来为李建国同志颁发《维权正名通知书》,为依法办案民警正名,恢复其名誉……”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卢汉琳特地来到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当面宣读督察支队出具的《维权正名通知书》,并亲手交到李建国手中。
“坚持为基层民警举行维权正名,是南昌市公安局持续深入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具体举措,目的在于坚定鼓励基层民警、辅警敢于担当作为。”南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南昌公安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快侦快办,严查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行为。
及时正名 温暖警心
“虽然有些委屈,但有组织的关怀,心里感觉很温暖,今后将一如既往依法履责,不辜负组织厚爱!”拿到《维权正名通知书》的李建国激动地说。
这个小插曲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前段时间,南昌市解放东路东升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杨某云骑电动车向西左拐时,与另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和另一电动车驾驶员骨折。事故发生后,杨某云逃离了现场。
李建国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勘查。在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后,李建国依法认定杨某云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当事人杨某云看到比较模糊的现场监控视频后,为了逃避赔偿,矢口否认撞了人。面对李建国的耐心解释,她不仅不承认撞人行为,反而向有关部门投诉李建国制作假视频作伪证。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督察大队经过细致周密核查,发现李建国的执法没有任何问题。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杨某云终于承认自己是诬告,撤回对李建国的投诉,并向民警致歉。
法律权威 不容侵犯
人民警察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但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被谩骂、恶意投诉、甚至遭到暴力袭击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挫伤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更严重挑衅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3月28日,在南昌市红谷滩区,夏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民警接警后,将其带回红角洲派出所进行调查。民警小万和辅警小胡依法对夏某进行人身检查时,夏某拒不配合,还挥掌殴打小胡,咬伤小万。
事发后,红角洲派出所民警将夏某移交至红谷滩分局治安大队处理。夏某归案后对袭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3月1日下午,进贤县交警大队民警李云带领一辅警处理罗某涉嫌酒驾的警情时,被罗某及亲友付某、胥某、洪某撕扯,民警、辅警均不同程度受伤。事后,南昌市公安局维权委及时介入。
3月30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某和付某批准逮捕。6月13日,进贤县人民法院以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付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胥某和洪某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进贤县公安局分别处以治安处罚。
据悉,今年3月1日“袭警罪入刑”正式施行后,南昌市公安局连续办理了3起涉嫌袭警罪的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我们不护短,但也绝不允许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民警的执法权威受到践踏。”南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南昌市公安局在严格要求民警依法规范文明执法的同时,也旗帜鲜明地为民警的依法执法、正当执法撑腰,只要查实是恶意投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正名一起。
敢于担当 筑牢后盾
只有不断完善机制,筑牢民警执法的坚实后盾,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才会更有底气。
今年初,南昌市公安局党委专门研究出台了《南昌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办法》,建立民警维权抚慰金制度,明确了对受侵害民警慰问的标准和方法,并为执法过程中受伤的民警、辅警及时发放抚慰金。
一直以来,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依托“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常态化的维权工作组织机构。目前已成立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铁军担任维权委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徐十斗担任维权委第一副主任,交管局、治安处、刑侦大队等各办案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维权组织机构。
各分(县)局、直属单位的督察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维权处置、抚慰措施、规范执法宣传、风险预警提示等工作的落实,逐渐形成了督察牵头督办、法制介入把关、所队联合办案的联动处置机制,同时,市局维权委注重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形成了打击侵害民警依法执法的合力。
依法为民警维权,是筑牢民警执法的坚实后盾。南昌市公安局对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容错纠错工作实行“双轮驱动”,用创新思维切实做好公安民警维权工作,切实增强基层一线民警、辅警的归属感、获得感和认同感,积极为他们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广阔平台,鼓励他们大胆履职,积极作为,用扎实的工作作风谱写英雄城公安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