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案件分析交流会,持续落实《发改案件“双向评查 异议反馈”办法》,对2021年第二、三季度辖区基层法院异议反馈案件及中院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出席会议。
会议就2021年第二、三季度7件辖区基层法院异议反馈案件,充分听取了一审法院的异议反馈意见、二审合议庭的核查意见,对一、二审的分歧焦点及理由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对安康中院被陕西高院发改的5件民商事案件,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自查意见。各位员额法官按照《发改案件“双向评查 异议反馈”办法》规定的认定标准,围绕一、二审分歧焦点、异议反馈意见、发改意见、自查意见分别从审判程序、证据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条款的理解适用、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认真讨论、充分交流,对异议反馈案件及发改案件发表了认定意见。
贺世辉系统回顾了安康中院“双向评查 异议反馈”制度的探索、总结过程,分析了制度实施的现实价值,肯定了制度实施对审判质效提升的效果和作用,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一审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从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完善“双向评查 异议反馈”机制,继续提升安康两级法院案件质量。一审对发改案件提出异议应有充分的理由,应当经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认真讨论决定,反馈的意见应当是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一审法院案件数量多,办案压力大,二审应审慎发改,维护一审判决的公信力,降低司法成本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一审法院应结合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严格评查每一起发改案件,分清责任,员额法官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秉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抓好案件审判质效,确保今年“双进”专项工作目标实现。
下一步,安康法院将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一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常态化开展“双向评查 异议反馈”工作,统一裁判标准尺度,降低案件发改率,持续提升安康市两级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冯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