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丛贺:在数据中守护民心
“每年348张数据报表、500多万个数据项,每一组数据背后承载着许许多多家庭的悲欢离合。”谈及案管工作经历,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丛贺深有感触。
能在案管环节解决的,绝不流入下个环节
从事案管工作10年,丛贺始终把群众的身边事当成大事来办。用她的话说:“只要进了检察院的门,绝不让老百姓寒着心走;只要能在案管环节解决的,绝不流入下个环节。”
2011年12月的一天,一位大姐踩着下班点儿急匆匆走进该院案管大厅,满脸焦急地对丛贺说,“帮我查查我儿子案件的处理情况吧”。看到大姐递过逮捕证时颤抖的手,丛贺感受到她的无助和害怕。
丛贺耐心地向大姐解释了办案进程,见大姐眉头紧锁,知道对方没有听懂,就从逮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又讲了一遍,并说明每个流程需要的时间,然后结合大姐儿子触犯的罪名,介绍了类似情形的处理情况。看到对方紧锁的眉头已经展开,但依旧满面愁容,丛贺把一张写好电话号码的纸条递过去,“有需要,您可以随时打我电话”。
临走前,大姐强忍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不过情绪明显缓和了。
案件归档前,都要进行“过筛子”式评查
对于院里办结的案件,丛贺在归档前都进行了“过筛子”式评查。2015年至2018年,4年间组织评查各类案件4000余件。丛贺对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包庇,全部记入司法档案,促使办案检察官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案件瑕疵逐年递减。
一天晚上,丛贺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在不同类型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中,被不起诉人的救济权利是不同的,联想到该院有两件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马上给承办检察官发了信息,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她悬着的心才踏实起来。
今年1月,丛贺在日常流程监控中,发现有1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被宣告缓刑,但没有同时宣告禁止令。她马上对同类案件逐案排查,发现有3起案件存在相同问题,她立即将相关诉讼监督线索移交业务部门处理,业务部门对其中2起案件提出抗诉,对另1起案件提请长春市检察院抗诉。最终,3起案件均被长春市中级法院改判。
应邀随最高检实地调研“案-件比”
2019年8月,丛贺连续两次代表吉林省到最高检参加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其所在督查组先后核查了宁夏、重庆两地的11家检察院,共842起案件。2020年8月,最高检党组要求开展“案-件比”调研工作,丛贺作为地方检察机关的唯一代表,受邀随最高检调研组先后赴广西、北京两地开展实地调研。
10年来,丛贺始终在数据中坚守为民初心,先后被吉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公诉系统优秀内勤,5次被长春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先后被长春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楷模”等荣誉称号。(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