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近40年,他经手了2800余件案件,其中指导办理的监督纠正“王玉雷故意杀人案”被写入2018年最高检工作报告,并入选《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他办理的“涞源反杀案”,成为激活沉睡“正当防卫”条款的又一实务案例;他十年如一日追逃追赃“2005年全国二号大案”,最终为国家和社会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
“要在细微之处见到法治的力量,在法治之处见到我们的力量。”他如是说,如是做,通过敢于担当、敢于监督,让人们看到了一名模范检察官的力量。他就是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
职务在变,无愧于心的坚守不变
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18岁的彭少勇来到河北省徐水县(现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工作。在这里,耳濡目染让他对检察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爱上了检察官这个职业。198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成为当时保定市政法系统最早接受系统高等法学专业教育的从业者。毕业后,彭少勇本来有机会到最高检工作,但他反复思考,认为自己还是最适合基层的办案岗位。
在一线办案子,蹬辆自行车,整天往村里跑,有时忘了带干粮,一饿就是一整天;晚上找不到住的地方,就直奔乡卫生院,在病房外对付一宿……这些艰苦的办案时光,彭少勇都经历过。也正是这些经历,让彭少勇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练就了过硬的办案能力。
1996年,彭少勇被任命为易县检察院检察长。当问及年轻的他走上领导岗位是否有压力时,他却说:“没什么压力,职务变了,只是责任更大,工作没变,一样是办案。”2003年,彭少勇调任保定市检察院。此后,他在这里担任过很多重要职务,无论是当年的反贪局副局长,还是今天的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都没有失去最初的方向。
彭少勇也曾碰到很多人说情、送礼,更有甚者还对他进行人身威胁,然而他始终淡定面对。他说,别人找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控制的,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自己,只要按照法律和事实去办案,就无愧于心。
用理念作指导,用证据作依据
2014年2月18日晚,顺平县村民王玉雷拨打110称,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怀疑其已死亡。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报案人王玉雷具有重大杀人嫌疑,遂对其刑事拘留并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顺平县检察院提讯王玉雷后,认为该案属重大疑难案件,提请保定市检察院给予指导。
当时正值彭少勇主管侦查监督工作,案件送到他手里时,离批捕期限只剩两天。捕还是不捕?如果错误批捕王玉雷,真凶将逍遥法外,有可能造成另一个“呼格吉勒图案”;如果不批捕,则可能成为一个悬案,如果被害人家属上访、嫌疑人出逃再次作案,责任谁来担?
彭少勇思索之后,直面困难。经反复研究案情、排查证据,他提出“三个不足信”,即王玉雷有作案时间不足信,被害人尸检报告没有确定死亡时间,凭个别证言推断王玉雷有作案时间有问题;王玉雷有罪供述不足信,9次笔录中前5次均为无罪供述,后4次承认有罪,但4次有罪供述中,对作案工具的种类、去向及作案时所穿衣物的供述无一次相同,也均未查实;认定王玉雷有罪不足信,证实有罪的证据只有王玉雷的供述。
最终,彭少勇果断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并迅速启动引导侦查机制,列出9条补充侦查意见,并提出两点要求:“穷尽一切手段,对遗留在现场的物证进行鉴定,获取有价值的客观性证据;适当扩大排查范围,追查是否有其他真凶。”后来,这两点要求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巨大作用。116天后,该案真凶落网。
而这起案件作为检察机关在批捕环节防止冤假错案,并引导侦查缉获真凶的典型案例,被写入2018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当案件证据不足时,就要合理地使用无罪推定原则,不管案情多复杂,检察官都应该顶住压力,按照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去办案。”彭少勇说。
2018年7月,王某在追求女青年晓晓(化名)多次遭拒的情况下,携带水果刀、甩棍等工具翻墙进入晓晓家的院子。当时,晓晓的父亲为阻止王某行凶,一边让女儿报警,一边与王某在院内打斗。晓晓母亲见丈夫手臂被王某用水果刀划伤,也加入打斗。随后,王某用甩棍击打了晓晓母亲的头部、手部,且用右臂勒住了晓晓的脖子。晓晓父母为保护女儿追打王某,王某倒地后两次欲起身,晓晓父母担心其起身继续实施侵害,就连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某,直至其不再动弹。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晓晓父母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彭少勇多次安排相关人员研究案情,并审查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随后,他提出了“三个具有”的决定性意见:王某的行为具有行凶特点,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晓晓一家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性特点,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晓晓父母继续用木棍等击打王某,与之前的防卫行为具有紧密连续性特点,系一体化防卫行为。随后,他将审查意见逐级上报河北省检察院、最高检,得到上级单位支持。2019年3月,涞源县检察院对晓晓父母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各界给予广泛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果不是更新理念,我可能也会认为‘涞源反杀案’属于防卫过当。”彭少勇坦言。而他之所以一开始就坚持认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因为他在此之前就系统学习了最高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以及相关指导性案例,这对他认定该案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案件认定并不是终点,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彭少勇后来一边带队前往涞源,告知晓晓一家,依照法律规定他们可以申请赔偿;一边又派人到王某的老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晓晓一家得到了17万元的赔偿款,王某的父亲也理解了案件认定,当即表态不上诉、不上访、不炒作。
他走到哪里,创新就带到哪里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开头有一段“小官巨贪”的剧情,办案人员清点受贿金时烧坏了数台点钞机。这段剧情背后的故事正是彭少勇办理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案。
当时,侦查取证工作涉及山西、内蒙古、陕西等27个省、市、自治区,走访行政、事业、企业、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1000余家,调取书证6000余份,形成案卷材料800册,总计10万余页。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保定市检察院党组派彭少勇带领公诉团队进行出庭准备工作。
为做好公诉工作,彭少勇在请示最高检、河北省检察院并与法院沟通的基础上,对出庭工作进行了大胆创新。第一,简易宣读起诉书,将长达3万多字52页的起诉书压缩成5页,进行简易宣读;第二,打包简化示证,对被告人魏鹏远主动坦白的犯罪事实,分为16组共计160起,进行打包示证;第三,争议焦点详细示证,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8起事实,分别详细示证。通过创新庭审模式,彭少勇带领的公诉团队指控魏鹏远犯罪240起1116次受贿事实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事实,一天内就完成了庭审出庭工作,有效提升了庭审质效。
彭少勇的担当、创新精神不仅体现在办案中,日常工作中也少不了他的好点子。同事们都说“彭检走到哪里,创新就带到哪里”。
2013年,修改后刑诉法施行,监所检察部门新增执行死刑临场监督职责,时任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彭少勇一直思考,如何履行好这项监督职能。他带领干警起草了《关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工作办法》,明确要求死刑执行前,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向公诉部门了解案情,通知被执行死刑犯羁押地驻狱、驻所检察室临场监督,解决了监所干警在没有参与办案、没有出庭支持公诉的情况下负责验明正身的问题,从制度上避免了执行错误。
2016年8月,保定市检察院侦监部门作为该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启动改革探索。在彭少勇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经过4个月探索、6个月运行,保定市检察院系统打造了“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通过员额检察官“一岗双责”方式,有效肩负起办案业务、综合业务两项工作。这一方法有效填补了当时全国司法改革中综合业务工作的空白。
回顾自己的检察生涯,有过万里追赃的辛酸,有过查办案件的喜悦,有过伸张正义的担当,也有过荣誉加身的高光时刻。但彭少勇心心念念的还是他的办案本职工作,“不敢说完美,但我自认为对得起检察官这个称号,为检察事业也好,为老百姓也好,也算做了一些事,我很欣慰。”(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