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当前,如何理解共同富裕,如何引导民营企业在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误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误解,也引起了部分民营企业家思想认识上的模糊。正确理解共同富裕,引导民营企业在共同富裕中发挥积极作用,关键是要正确理解民营企业发展与推动共同富裕的关系。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就是既要富而思源,又要富而思进、富而思善,把积极创新、创造财富、依法纳税、增加就业作为助力共同富裕的最基本方式,实现先富带后富、帮后富,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富而思源,共同富裕是企业发展的新机遇
我国民营企业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更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民营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从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搞活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系列改革举措为经济快速增长创造了条件,激发创造热情、点燃创业激情,为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等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拓展了社会创造财富的空间。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合法经营,成为创新创业创富的带头人。
在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市场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推动共同富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将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加快乡村和欠发达地区建设步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水平。这些举措都将释放极大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持续发展动能。
在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政策红利、制度红利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平台经济治理,发展普惠金融,推动城乡资源双向流动,构建多种所有制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
富而思进,企业发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在推动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民营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重要的基础和生力军,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削弱,更不能离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秉持光荣传统,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善做勇于创新先锋,为推动共同富裕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继续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锐意进取,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用创新打造中国制造的世界品质、全球品牌,不断“做大蛋糕”“做好蛋糕”“做优蛋糕”。
乐做积极改革模范,为推动共同富裕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民营经济发展是我国改革的重要推力和发展的重要动力。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在遵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多种所有制实现形式,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工资合理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员工共创共享方式,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充分调动员工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争做精神富裕榜样,为推动共同富裕树立崭新风尚。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作为物质生活上“先富起来”的群体,民营企业家也要在精神生活上“先富起来”,要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尊重,以模范表率引领公序良俗,为共同富裕在精神层面发挥正向带动作用。
富而思善,共同富裕是企业发展的价值追求
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南通博物苑时强调,“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企业家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在积极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作为市场主体,除了要履行经济责任、法规责任之外,还要履行道德责任、慈善责任。
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企业发展的价值追求。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追求共同富裕贯穿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形成和拓展的历史过程。作为新时代的企业家,要自觉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国家富强、民族兴盛统一起来。
升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式。在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转换社会责任履行的逻辑,升级社会责任履行的方式,从“股东至上”转向“社会至上”,将社会财富最大化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目标,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的资源分配方向。
发挥政府引导功能和社会监督功能。一要淡化企业慈善的功利性,淡化政府对企业慈善行为的行政干预,引导慈善捐赠成为真正利他的社会行为。二要建立资源转移投放的便利渠道,为企业利他型社会责任履行提供更多的渠道和选择,最大限度调动全社会资源高效公平的流动和分配。三要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强化企业家的思想引导,强调关注广泛利益相关者诉求和树立长期价值导向,正确认识企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四要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传播媒介等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司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