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许多地方公安机关都提出要全力破小案,把小案当作大案办,这是公安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精神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实现学习成果向工作成效转化的生动实践。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老百姓始终关心切合自身利益的一些案件,而这些案件从属性特征来看大多数是小案,但正是这些小案最能反映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基本安全需求,也最能够体现公安机关是否真正踏踏实实为老百姓提供安全保障和服务。所以说,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把小案当成大案来办,真正体现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轻视、不小觑每桩案件,正是公安机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抓手,也只有从全力破小案入手,才能够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让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有获得感、安全感。
公安机关全力破小案,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警力和精力从何而来?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作战实体,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警力、精力严重不足是实情。如何认真对待每一起小案,把它当成大案来办,特别是在警力不能从数量上得到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回应老百姓切实需求。集中力量和时间将老百姓最关心、最关切的一些案件进行集中侦破,分阶段、突出重点梳理规律,锁定一些共性案件在短时间内集中破获,提高破案效率,迅速回应老百姓对关系切身利益案件的关注。
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是我们一直在探索和推行的做法,人民群众是侦破案件的重要社会力量,更是中国特色公安工作不断发展的法宝。即便是小案,我们也要不断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案件破获中的助力作用。比如提供信息和线索,甚至老百姓可以参与一些案件的调查走访。这在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也有所体现,就是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处理在苗头。
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公安部党委提出要建立现代警务体系,而现代警务体系的最大红利就是借助科技力量弥补警力的不足。通过科技赋能,提高警务工作的效能,推动警务机制的变革,将警务实战推向高效、精准、快捷、优化。
从基层警务改革创新破局。很多地方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有很多创新的做法,还有许多具有创新性的警务改革,警务实践证明改革既是动力源又是生命源。从警务流程的变革来看,现在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结合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管理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等,因地制宜进行“两队一室”(执法办案队、社区警务队、综合调度室)警务改革、重点地区一站式报警系统安装、社区路面智能警务服务站等,大大提高了警力布控、勤务处置的精准性和速度,提高了破案效能。还有公安机关全面整合指挥、监控中心职能,调整优化勤务模式,明确岗位职责、突出分工协作,构建“情指勤舆”一体化智慧警务运行机制,都有助于解决警力和精力不足的问题。
实现警务数据、信息等多种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集约整合、智能分析在侦破小案件过程中的推动作用。7月2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进会强调,要实现警务数据融合共享。公安机关在警务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上还要下大功夫,打破信息壁垒,真正实现“全警是一家、信息一体化、资源无壁垒、合作常态化、警务勤联动、保障体系化”的新格局。
“全力破小案”这项工作要想深入推进并扎实做好,需要建立长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在这方面,应主要注意三点:首先,要解决理念问题。各级公安机关、每一个作战单位、每一名警员,都要转变执法办案理念,要把破小案作为公安机关实现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的工作目标和考量指标。在大案要案命案必破之外,也必须重视每一个小案件,从身边着手,从小案着手,全警上下要树立“小案现民需,民生无大小”的理念,抓实、抓细办好每一起案件。
其次,要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破小案机制。不要把小案拖成大案、难案,或者等到案件变成积案后才想着去破。要建立小案及时汇总上报制度,以及阶段性的分析研判机制,厘清在这些小案中先破什么,重点破什么,作出合理的分配和规划。这种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非常重要,而且需要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
最后,要把破小案纳入民警践行初心成效和阶段考核的绩效指标中,考量民警是否能够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警务效能,从而进一步考核是否真正做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为民所需、所呼、所应。
长效机制的建设还需要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和保障,不仅有依据还要有考量,不仅有责任还要有奖励,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将破小案长期做下去,并将其作为整个公安工作提质增效的新着力点,以及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落脚点。
作者:魏永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