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 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这是人民城市的概念在国家文件中首次出场,也可以看作是人民城市理论的逻辑起点。人民城市的显著特征是彰显了我国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联系。在此后这一显著特征不断得到强化。如2018年 12 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35年) 》,提出把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把深圳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兰州考察时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2020年3月底至4月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浙江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内在联系紧密、主题十分鲜明,构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既是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最新阐述,也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城市领域的具体表现,事关未来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内涵建设和发展方略,应作为中国城市科学的重点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一、人民城市的理论来源
人民城市是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到新的历史时期、成为中国开启现代化进程重要引擎的背景下提出的。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指出: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此次会议不仅明确了城市建设的中心地位和重要意义,还确立了我国新型城镇化“两个坚持”(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的基本原则。其中一个最值得关注的是,以往使用较多的“以人为本”此次易为“以人民为中心”。两者相比,前者可以普遍运用于古今中外的所有城市,后者则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属性。基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人民城市,很容易使人想到共产主义运动,同时也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最密切的“城市概念”。由于这个原因,人民城市在最初提出时未受到应有重视,一些人还觉得有些不合时宜。但实际上,人民城市不是无本之木,而是有着深刻的思想背景和现实基础。具体来说,人民城市主要有三大理论来源。
首先,人民城市对城市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属性的强调,符合城市科学的基本原理和“再政治化”的当代趋势。
从城市科学的一般原理看,把政治制度和城市建设割裂开来,本身不仅有失偏颇且根本站不住脚。在理论方面,大多数城市学者都不同意把城市单纯理解为一个人口空间或经济地理问题。如中国经济史学家将城市分为“开封型”与“苏杭型”,前者是政治中心,后者是经济中心。这说明在历史上就存在着以政治为主要职能的城市。如韦伯尽管从经济角度把城市分为“消费者城市”“生产者城市”“商人城市”等,但他本人也坦言: “我们不得不谈到‘城市的经济政策’‘城市区域’‘城市政府’,这已经表明,‘城市’的概念还可以而且必须纳入到其他一系列的概念中去,而不仅仅放到迄今为止仅仅谈到的经济范畴里: 纳入政治的范畴。”从城市史的角度看,城市究竟以政治还是经济为主要职能,也是一个不断发生变化的历史过程。在古代世界,政治是城市的主要职能。 如芒福德说: “建立城镇的政治需要早于其经济需要。” 但其中也有变化和变数,“中国古代城市一般是先有行政设置、制城,而后逐步发展繁荣; 而上海却是随着海运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活跃,逐渐形成城市,而后建城郭,这是上海与封建时代其他城市的不同点之一。”客观而言,政治、经济和文化是城市的三大基本职能,因此最重要的是如何协调好三者关系而不走向极端。就此而言,人民城市的提出,本身就是对一个时期以来过分强调城市的经济属性、淡化城市的政治属性的矫正和纠偏。
从城市科学的当代形态看,以注重政治经济学的新城市社会学为代表,呈现出从“去政治化”到“再政治化”的新趋势。在传统城市理论中,占据主流的是“人口论”, 如大家所熟知的“城镇化率”或“城市化水平”,这一理论把城市看作是一种人口的空间集聚进程。在某种意义上,“人口论”是“为学术而学术”的现代学术范式在城市科学领域的体现。同时,这也是一种“粗枝大叶”的城市化理论,因为它的主要评价指标是“城市人口增加了多少”,而对其政治权益、经济收益、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等关心不够。正如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一样, 以“人口论”为主流的现代城市理论,在很大程度上以同一个“城市人”的标签,掩盖了城市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实际的不平等、不公平等矛盾和问题。由于这个原因,新城市社会学( New Urban Sociology) 旗帜鲜明地提出城市研究的重点不是人口,而是资本主义的作用、国际经济秩序对城市建设的影响、财富的积累与权力的集中、社会阶级关系与国家管理职能等。这在深层涉及的是城市政治与经济的基本关系,凸显了国家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对城市发展的根本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只有深刻意识到这种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才能为理解和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提供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其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的批判和列宁关于城市与人民关系的论述,是人民城市理论最直接最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资源。
以农民进城转变为产业工人为标志,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是现代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但受制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性质,高度发达的现代工业文明、科学技术及其创造的巨大财富,不仅没有给广大工人阶级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解放,反而日益扭曲、异化了他们的生命和生活。对此,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城市与工人阶级不可调和的矛盾、斗争和敌对关系。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 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使工人受劳动的折磨,从而使劳动失去内容,并且随着科学作为独立的力量被并入劳动过程而使劳动过程的智力与工人相异化; 这些手段使工人的劳动条件变得恶劣,使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屈服于最卑鄙的可恶的专制,把工人的生活时间变成劳动时间,并且把工人的妻子儿女都抛到资本的札格纳特车轮下。但是,一切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同时就是积累的方法,而积累的每一次扩大又反过来成为发展这些方法的手段。由此可见,不管工人的报酬高低如何,工人的状况必然随着资本的积累而日趋恶化。最后,使相对过剩人口或产业后备军同积累的规模和能力始终保持平衡的规律把工人钉在资本上,比赫斐斯塔司的楔子把普罗米修斯钉在岩石上钉得还要牢。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是资本主义社会自身无法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第一次以社会主义的新生产关系取代了资本主义的旧生产关系,改变了城市与人民的敌对关系,人民群众由城市的奴隶变成为城市的主人。正如列宁指出: “城市是人民的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的中心,是进步的主要动力。”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实践中,这是经典马克思主义首次把城市和人民紧密联系起来,也可以看作是人民城市最初的形态。但由于共产主义历史实践的复杂性和曲折性,以计划经济、军事管理为主要手段的苏联人民城市,未能解决好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需要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关系,并最终因为倒戈易帜而成为一笔沉重的遗产。这是社会主义城市走过的一段曲折历程,而不是对人民城市这个人类最光辉的城市理念和理想的否定。
再次,新中国成立以来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的中国化,是新时代人民城市最直接和最主要的理论来源。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建设社会主义、超越资本主义为奋斗目标,以从机械照搬苏联城市发展模式到改革开放探索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为主线,为新时代提出和布局建设人民城市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创造了良好的现实条件。这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以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基本手段,在政治体制上明确了“人民是城市的主人”,使自古以来一直由少数人主宰的中国城市在性质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与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的职能和“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的使命相一致,从农村进入城市伊始,中国共产党就明确了城市的人民属性。1948年4月8日,毛泽东在《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中首次提出: “城市已经属于人民,一切应该以城市由人民自己负责管理的精神为出发点。”在当时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陈毅市长曾自豪地宣布: “上海已由一个依赖帝国主义经济而生存的重要城市,改变为不依赖帝国主义而独立发展的城市; 已由一个为帝国主义和反动势力服务的城市,变成为人民、为生产服务的城市了。”此后,以城市为中心,新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改造资本主义的政策,解决了“城市属于谁”这个根本性的问题。第二,以改革苏联计划经济和人口管理模式为重点,把满足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置于城市发展的首要位置。受苏联模式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头 30 年的城市发展有得有失。“政治型城市化最大的‘成’,是成就了社会主义新中国,这是后来一切事业和奋斗的基础和母体。最大的‘败’是‘政治’压抑了‘经济’,导致了城市人口减少、生产凋敝、城乡分化加剧、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窘迫与贫困。”至今仍有后遗症的“户籍管理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就是机械学习和照搬苏联城市发展模式导致的。改革开放以来,情况得到迅速改变。而这一切也是从“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开始的。1987年4月26日,邓小平在接见外宾时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时,他还强调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改革和一切事业的根本标准。由此开始,“以人为本”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新时代以来,从党的十八大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再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人民城市为人民”,都是在新形势下对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发扬光大的结果。
总体上说,人民城市理论在来源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与西方城市科学的“再政治化”相关,但同时也是一种重要超越,即把城市的主体从西方理论含糊抽象的“政治关系”明确为具体的“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超越了苏联城市的发展模式,在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关系、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政府和市场等领域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建立了有助于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三是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城市管理建设的初心和理想,不断强化人民在城市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建设中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基本关系,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城市打下坚实理论基础。
二、人民城市: 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重大理论命题
自2015年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出以来,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展开,《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提出的新型城市是其代表之一。新型城市主要包括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创新城市、人文城市、紧凑城市等,对指导具体城市开展工作切实有效,但它们可以说适用于任何国家和地区,“中国特色”并不明显。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学习西方为主,在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科学理论建构方面相对不足。人民城市理论命题的提出,作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城市思想的“接着讲”,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本质属性的进一步阐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论命题之一,对于建构中国特色城市发展理论、指导新时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精神标志意义。
(一) 人民城市作为一个新的城市发展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初心和使命的“城市升级版”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在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经济振兴乏力的大背景下,政治角力、军事冲突、种族矛盾等此。此起彼伏,且有愈来愈烈、极化发展态势。在全球大气候日趋恶劣的影响下,不同国家、地区和城市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人类社会的文化和价值日益撕裂,而城市则是这些矛盾、冲突最集中也是表现最激烈的地方。柏拉图曾说城市最大的灾祸“不是派别纠纷,而是人心涣散”。这个问题在当代中国也比较突出,以“逃离北、上、广”和“大城市伪幸福”为代表,不是城市的道路不够宽,不是城市建筑不够漂亮,也不是城市的商业和服务业不够繁华,而是这些城市建设成果未能给人民群众带来真正的满足,这是网络空间上对城市质疑、抨击乃至诋毁言论增多的根源。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城市文化病”,它们不仅直接败坏了人们的“城市梦”,也在考验着建设城市的目的和意义。这些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 一些城市规划建设偏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因此,在新时代提出建设人民城市,把满足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期待置于首要位置,有助于防止社会主义城市成为少数人的天堂,确保中国城镇化建设走在正确的道路和方向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当今世界是城市世界,新时代的中国是城市中国,城市已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核心空间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主平台,在这个背景下提出和布局建设人民城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直接体现,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个亘古不变的城市理想在新时代的具体实践。特别是在新冠疫情进一步搅动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背景下,重申“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明确城市建设和治理依靠谁、城市发展和繁荣为了谁,建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相适应的人民城市发展观,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与人民的基本关系,既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宗旨、初心和使命的“城市升级版”,也是实现全球经济治理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城市新探索”,具有承前启后和继往开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 人民城市作为一个新的城市理论命题,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逻辑升华与理性结晶
建设中国城市的目的,是中国城市科学最重要的理论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对此形成的主要理论表述是“以人为本”。这个概念当然不能说是错的,但也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这一命题在内涵上比较含糊,因为“人”是一个超级复杂的概念,不仅历史上各种哲学学派都有各自的解读和阐述,同时现实中的人也因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同而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二是这一理论命题在表述上过于抽象,适用于世界各地的任何一个城市,在具体运用时往往导致“既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我国近年来出现的很多城市问题和矛盾,都与这一基本命题本身比较含糊直接相关。如一些违背人民群众意愿甚至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城市工程和项目,就是打着“以人为本”的口号而实际上为少数人谋私利的。如一度非常严重的“土地城镇化”问题和各界高度关注的“半城市化人口”问题,就是因为无视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利益,使城市建设沦为各种房地产开发商大拆大建的试验场,也让为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农民工无法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如一些城市提出驱逐“低端人口”,一些城市为了“面子好看”取消小商贩生产经营,都严重忽略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城市弱势群体的生活实际和具体需求。这些做法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批评,也是造成社会撕裂、不和谐的主要原因。由此可知,社会主义城市建设到底是为了谁,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
当今时代,城市现代化成为主流,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城市,城市为谁服务成为最大的民生,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道路必须解决的“头等大事”。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是发展最快、成就最大,同时也是不平衡、不协调最严重的地方,缩小和消除城市内部和城乡之间的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必须树立正确的城市发展观。以“人民”取代“人”,引导“以人为本”上升为“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以人民城市为主体形态的城市发展模式,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主线。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之后,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工作时提出,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还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进一步具体到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等现实生活细节上,有力推动了城市工作评价从抽象的“人”到具体的“人民”的转变。十九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各地考察时,反复强调“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归根结底是人民的城市”“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系列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使我国城市建设不仅打上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记,同时也为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提供了最核心和最根本的理论支撑。
(三) 人民城市作为一个新的城市理想形态设计,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创新成果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成为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城市发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涵之一,因此,基于中国特色城市发展理论和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人民城市,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话语谱系,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要干线之一。在某种意义上,意识到这一点十分重要,既有助于从社会主义总体框架来认识和把握人民城市这一新的城市形态,也有助于把人民城市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中。在此前的相关文件中,曾多次提出要深刻认识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和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但都没有上升到制度建设和城市形态设计的高度。2019年11月,正值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关口,四中全会的中心工作是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明确提出人民城市,把人民提升到城市建设的核心地位,进一步阐明了城市建设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联系,包含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升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新内涵,是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直接体现,也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未来的建设确立了基本遵循。
我国传统上是一个农业文明国度。但自 2011 年开始,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进入到中华民族的城市时代。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过去也走过不少的弯路,其中最突出的是城市规划建设的“洋大怪”等问题,严重违背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宗旨。同时,在城市发展战略上何去何从,特别是如何处理城市的“西方化”和“中国化”的矛盾,一直是一个困扰中国城市的深层次问题。以北京为例,在2005年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中,明确提出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但同时也有专家认为,北京建设世界城市首先要处理好“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灵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以上海为例,2018年1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35年) 》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对上海提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目标。 而这里提出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与北京当年面对的“世界城市”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是高度相似的。这不仅是一个规划的问题,在其背后还涉及资源在两个目标之间如何配置以及在出现冲突之后如何协调等重大现实问题。由于北京和上海是中国城市的“领头羊”,因此这种内在的微妙矛盾关系在其他城市也不同程度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从制度构建的高度,把城市发展的普遍理想与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结合起来,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作出的全新设计,符合社会主义在新时代新实践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必然要求,为城市现代化建设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创新成果,不仅和历史上的城市形态有了本质区别,同时开启了人民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的新历程。
三、人民城市的未来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历经70余年的探索和奋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与传统中国革命的道路主要以农村为舞台不同,未来这条城市中国的道路将主要在繁华的城市世界中穿行。正如俄国文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
的名言: 历史的道路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与传统的农村舞台相比,城市是一个更加复杂、更加充满变数、风险和危机无处不在的世界。由于经济的矛盾、文化的冲突在最后和最根本的意义上都要归结到政治领域,因此在城市世界中,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存在不仅没有弱化,反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变得更加具有主导和决定性。就此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尤其具有重大和紧迫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人民城市的未来发展中,亟需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研究和工作。
(一) 建设人民城市,需要深入开展人民城市理论研究
人民城市是一个新的城市概念和形态,也是事关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和目标的新理念和新模式。目前还处在破题阶段,有很多重要的问题和具体的领域需要探索,以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切实提升人民城市的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因此,做好人民城市的理论研究,需要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城市经济、文化、管理、规划等思想资源为基础,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重要论述,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总体框架下,2020年第8期从多学科的视角深入研究,明确人民城市的基本内涵、主要框架、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补气铸魂。
(二) 建设人民城市,需要创新开展人民城市制度设计
2020年是上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下启国家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城市生产生活的安全保障和高质量发展,越来越具有中心和焦点的地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着眼于城市在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深入研究和总结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经验,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发展理念,以人民城市新理念新形态为中心,统筹我国新型城市体系中的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创新城市、紧凑城市建设,把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城市建设的每个层面和每个细节,在生态保护、空间治理、公共服务、人文关怀等方面,创新开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要为目标的人民城市的政策设计,探索形成更加稳定成熟的人民城市制度体系,为在总体上提升国家安全和应对重大危机和挑战的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人民城市,要与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密切结合起来
理论联系实际。人民城市最重要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今年时逢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冲击,同时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现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和弱项,对其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主要矛盾进行分析,以问题和短板为导向,把城市治理和城市问题的解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同时,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拓展态势,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中彰显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以人民城市为发展理念,做好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规划,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核心功能和发展能级,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为城市病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支持,彰显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本质属性和力量。
(四)建设人民城市,需要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城市不是外来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地上扎根和成长的
人民在人民城市中的幸福生活,也不是其他任何人恩赐的,而是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劳动创造出来的。为解决过去城市建设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以及解决在城市公共资源配置中一直存在的“你提供的群众不需要,群众需要的你提供不了”等痼疾,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人民城市的决策和实施中,注重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人民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使人民城市建设能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五) 建设人民城市,需要研究让城市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途径与方法
“人民城市为人民”是人民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体现的是对城市执政部门、管理部门如何服务市民、提升政务水平的能力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是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明确要求。为了实现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不仅需要政府部门时刻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更需要各级各单位在自己的管理和服务领域,不断研究探索将各种城市发展福利发放到每个老百姓手中的方法和途径。如对城市弱势群体的关注,不能仅停留在发放补助、减免税赋等物质层面,更要努力开拓新思路、新方法提高他们在城市中生活的尊严、幸福和希望。检验人民城市的建设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是最重要的标准,需要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人民公仆,发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创造性,与时俱进地改革工作思路、办事风格,继续发扬“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使人民城市建设真正满足人民所需、惠及每一个百姓。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城市建设本不是一蹴即就的事,人民城市涉及到城市建设思路与管理方式转变的系统工程,更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就完美无缺,所以对人民城市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信心和耐心,保持战略定力,树立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以上海、北京、深圳、南京等城市为构建人民城市的试点示范,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力争早日将其建成人民城市的标杆,为人民群众建设出真正属于人民的城市。( 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王晓静博士对本文的贡献)
(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8期)
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11年5月,系上海交通大学与多个国家部委签约共建的智库机构,是中国人文城市学派的开创者和领军团队,是城市科学理论传播与发展政策咨询的公共文化平台。主持发布教育部《中国都市化进程年度报告》等。学术专著《城市中国之道》译有法文、俄文版。自主研发有中国城镇化率、文化和旅游消费等预测系统。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论坛等。主持及参与多项国家战略规划编制及重大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