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排海问题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此,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
问:近日,日本决定将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排入海洋,您怎么看?
答:日本政府不顾本国民众反对和国际社会质疑,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未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作出废水排海决定。作为日本近邻和利益攸关方,我们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希望日本政府本着对本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对各种安全处置手段和排放路径开展深入研究论证,全面及时公开信息,与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后,审慎作出决策。
我们将密切跟踪事态发展,认真评估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海洋辐射环境监测,保障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问:有观点将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与各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进行比较,您怎么看?
答: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和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有本质区别。一是来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三是处理难度不同。福岛核事故废水来自于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相比之下,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变核素,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跨越360公里的网络直播课 一扇通向世界的大门打开了
下一篇:第五批国家集采启动 多个10亿级大品种纳入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