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落马厅官王晓明受贿案近日开庭审理,部分细节信息获披露。
据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3月30日,商洛中院组织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干警代表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当日,商洛中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在商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王晓明受贿一案。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晓明在任陕西省韩城市市长、韩城市委书记、渭南市委组织部部长、渭南市委副书记、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防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企业经营及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冯某某等66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2257.0486万元、美金1万元。
法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了该案。为保证庭审高效顺利进行,在开庭之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本案有关程序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交换了证据材料,明确了庭审的重点。本次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王晓明各项诉讼权利,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庭审充分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庭的处罚。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王晓明,男,汉族,1959年2月生,陕西西安人,1978年5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王晓明曾任韩城市委副书记、市长,韩城市委书记,渭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渭南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陕西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去年6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王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12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布了王晓明被“双开”消息:经查,王晓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对省人防办违规投资项目建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纪监部门点评:王晓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将本应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变为庸俗的私情金钱关系,利用组织人事权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不知敬畏,不守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受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晓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