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龙口市读者梁先生来信反映,去年11月搬进当地某小区后,发现家中宽带网络很不稳定,经常掉线,“一到晚上9、10点钟,别说视频了,网页都打不开”。
多次报修未果,物业工作人员解释,晚上是用网高峰,只能如此。梁先生随即提出更换其他运营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只能购买物业公司指定的宽带服务,不能自主选择。梁先生更加疑惑不解:“之前明明听宽带维修人员说,移动、联通的信号都入驻我们小区了,为什么不能自主选择?”
接到来信后,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小区一直采用开发商最初指定的一家网络运营商,目前物业公司正在积极与其他网络运营商对接,争取让他们尽快入驻,供住户选择。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不少读者向本报读者来信版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类似情况。家住河南濮阳市某小区的读者张先生介绍,自家申请安装宽带时,被物业告知,该小区只能安装指定公司的宽带。
小区宽带服务,为何不能自主选用?“主要是因为费用。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省去小区的通信建设费用,往往会找第三方公司为小区铺设网络通信线路,且不会向其支付建设费。第三方公司要想收回成本,就得向宽带运营商收‘进场费’。”一位长期在通信运营公司工作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般最先入驻的运营商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者或有10%—20%的分成。后续进驻的运营商,需向第三方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进场费。
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网络运营商的线路只能接到小区门口,入户的线必须用小区内部已有的,所以运营商想进驻小区,只能通过第三方公司。哪家运营商跟开发商或第三方公司关系好,就能第一时间入驻甚至获得“独家代理权”。
部分小区住户遭遇宽带服务“只此一家”的情况,应该如何解决?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开发商将本该自身承担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转嫁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承担成本后再转嫁给运营商和普通用户,导致垄断行为的发生。宽带垄断行为违反了市场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原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河南博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银府建议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存在宽带垄断问题的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公司依法给予处罚。
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立明表示,相关法律法规早已明确“独家垄断经营协议”(宽带垄断)属于违法行为。“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与特定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协议后,会故意提高‘进场费’,让其他运营商知难而退。这种行为会让住户面临高价费用和网速限制,直接侵害其选择网络运营商的权利。”他建议,小区住户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依法投诉开发商、物业公司。有关监管部门也要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加强监管执法,及时回应关切、解决问题。(人民网记者 唐嘉艺 慎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