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祖爽)滴滴出行(以下简称滴滴)最近又摊上事了。近日,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平台对司机抽成偏高一事引发热议。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滴滴目前不仅存在高抽成问题,在合规性方面也隐患重重。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曾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其中涉及到滴滴的案件就有三起。反垄断的这把“火”是否已经烧到网约车领域?
滴滴称高抽成订单为极少数
新华社调查对照乘客付款账单与司机收款账单明细发现,两者存在25%至35%不等的差距。多名网约车司机表示,滴滴网约车平台对网约车司机营运费用抽取平台服务费,每单抽取比例在25%左右甚至更高,而且不透明。
此事迅速引发舆论热议。滴滴随即公开平台抽成规则,2020 年,滴滴网约车司机收入占乘客应付总额的79.1%。剩下的 20.9%中,10.9%为乘客补贴优惠;6.9%为企业经营成本(技术研发、服务器、安全保障、客服、人力、线下运营等)及纳税和支付手续费等;3.1%为网约车业务净利润。其中,司机分成包含每笔订单的基础收入、其他收入(比如服务费、感谢费、动态调价等),而司机补贴则是由平台发放的冲单奖、早晚高峰奖、节假日补贴等构成。
滴滴方面介绍称,当一个网约车订单成功匹配后,司机和乘客会根据单独的计价规则来分别计算车费。由于受不同城市、订单距离长短、时间长短、路况拥堵等动态因素影响,司机收入占乘客应付车费的比例也不一致。
滴滴方面还表示,确实存在一部分司机收入占比较低的订单,如顺路单。其中,抽成高于30%的订单占总订单的2.7%。滴滴表示,极少数高抽成订单确实给司机群体造成了困扰,但 “滴滴平台抽成都高于30%”则属于外界的误解。
滴滴称,网络上曾出现过多种计算司机收入占比的方式,近期部分司机反馈及媒体报道的“抽成高”现象,是按照方式1或方式 3的错误计算公式计算所致。司机的真正收入应该按照方式2和方式4的公式,将司机分成与司机补贴整合后来计算,部分情况下还需要刨除乘客补贴的部分。以这样的方式计算,则司机的收入占比将维持在80%左右,相应的平台抽成比例也普遍保持在20%以内。
大笔收益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按照滴滴的说法,高于30%抽成的订单是极少数,大部分订单的抽成比例稳定在20%,这个说法滴滴司机们是否认可?乘客的车款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我感觉滴滴的抽成确实并没有到30%那么高,但也是大于20%的。”开滴滴网约车还不到一个月的司机小吴对记者表示,“实际上,司机的收入还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总体来说还是很辛苦的。”对于平台抽成的具体比例,小吴表示不方便透露。小吴给中国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和很多非京籍司机一样,小吴只能挂靠租赁公司租车进行网约车营运。以他租的新能源汽车为例,每月租金为4900元,平均一天能赚500-600元,如果减去租车钱、租房钱以及其他必要生活开支,每月的盈余并不多。“我每天早上6:30就出车了,我租的房子在六环边上,每天到家差不多已经是晚上11:30了,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5个小时,我之前算过,差不多每个月得挣20000元才能攒点钱,但实际上根本挣不到这么多。”
他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半天的“成绩单”,记者看到,截至当天13:00左右,小吴总共完成15单网约车订单,但收益只有231元,平均每单的收入还不到16元。“之前五一假期的时候,一天最多拉了900元。一般晚上在互联网公司附近也比较容易拉单。”小吴说。
小吴表示,“老司机”们都知道在机场、火车站等地点拉的订单收益较高,但平台往往会将这样的“大单”派给口碑值较高的司机。口碑值的满分为280分,其中又与出行分、服务分、安全分等多项评分挂钩,其中服务分就是乘客给司机的评分,为了让乘客给自己打高分,小吴甚至准备了指甲刀等小礼物赠与乘客。
只开了滴滴网约车一年就退出的阿征则向记者表示,司机抽成中真正的“吸血鬼”是拼车订单。“滴滴现在拼车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极速拼车,即边开边拼,另一种是拼成再出发的青菜拼车,滴滴会对前者进行高抽成。一单拼车最多可以拼到三位乘客,但司机收到的只是拼单最远的那位乘客的车费,剩下两位乘客的车费则全部进入滴滴口袋,如果这样算的话抽成比例甚至比30%还要高。”阿征说。
阿征表示,除了拼车订单有猫腻外,每天不同时段司机接单和出车的收入也不同,所以静态地分析一笔订单的抽成是不合理且有失偏颇的。他还表示,司机要想提高出行分、服务分等,往往需要在早晚高峰多拉一些“小单”,“小单”拉多了滴滴才会派“大单”。“我觉得滴滴就是在以大数据等手段为杠杆,控制和调节司机的出车行为。谁都知道拉‘小单’挣不到钱,但是由于平台的派单机制,司机不得不这么做。”
阿征还告诉记者,目前滴滴在合规性方面也暗藏隐患。“‘京人京车’是北京网约车人员的准入条件,但现在我身边的滴滴网约车司机大多并不是北京人,自然也无法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所以还要承担被交通执法部门查扣车辆的风险。”
网约车的“糊涂账”该怎么算
为了解决网约车行业现存的一系列问题,有关部门及时“出手”了。
近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21年工作安排。其中提到今年将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持续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加快推动巡游车的转型升级,增强巡游车运价的时效性和灵活性。同时,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公开定价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网约车这种跨越地域的互联网经济新形态客观上丰富了消费者的出行选择,增加了消费者的出行便利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但是,头部网约车平台企业也可能利用广大消费者与司机对于平台的较高黏性,滥用平台优势地位侵犯消费者与司机的权益,从而对社会公共福利造成反噬。具体来说,头部网约车企业可能会利用其大数据资源与算法方面的优势,设定黑箱操作式的平台收费规则与抽佣规则,在用户端与司机端进行双向剥削,攫取垄断暴利。
因此,网约车行业监管的重点应当是确保平台收费规则与抽佣规则的透明度、合理性、可查验性,监管机关与消费者、司机等利益相关方应当获得必要的权限、方式、工具来监督与验证网约车平台收费规则、抽佣规则的施行。也就是说,为了有效保障消费者与司机群体的利益,消费者与司机群体不应当成为网约车平台收费与抽佣规则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应当成为这类规则的参与制定者与实施监督者。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网约车平台对司机抽成过高的说法一直都有,由相关部门出手协调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也需要理性谨慎,应避免过多干预影响平台经营。
反垄断的“火”烧到了网约车领域
实际上,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今这把”火“是否已经烧到网约车领域?
早在去年12月24日,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就提出,要加强运行监测,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今年3月31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提出,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快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特点相适应的监管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反垄断监管,推动反垄断法规政策在交通运输新业态领域落地实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对九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其中滴滴涉及三起,涉事主体分别为滴滴旗下从事海外投资业务的公司嘉兴创业和滴滴智慧交通。
翟巍表示,这次的调查释放出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将日益常态化与全面化的信号。在网约车行业格局已经出现寡头垄断迹象的情形下,长期引发社会关注的大数据杀熟、平台抽成比例过高、平台抽成规则不透明、未依法申报并购等问题,都可能触发反垄断调查与规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