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冉隆楠)最近,美团又陷入“二选一”风波。1月23日,重庆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简称商会)发布《关于同意经营美团外卖的商家下架美团外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显示,由于商会不断收到商家关于美团“二选一”的投诉,餐饮商会同意巫溪县境内的各餐饮商家,暂停并下架美团在巫溪的外卖业务。
在商会发布通知前,巫溪县美团“二选一”事件已经发酵了数天。据悉,1月19日,有些巫溪县的商家反映,某外卖平台抽点要涨到23%,如果线上不断加价,对线下生意也有影响,只有几十家商家抵制平台并不是长久之计。1月22日,巫溪外卖餐饮商家代表召开讨论会,公开发声称“ 巫溪美团外卖单方面将扣点提到最高23%,要求二选一外卖平台,不经过平等协商直接调整商家价格(甚至前两天将有异议的人均消费22元小店,强制调成起送价200元)、强制缩小配送范围等各种乱象。”“ 巫溪外卖商家们决定从1月23日起下架美团外卖。要求美团给予巫溪商家与周边外卖平台同等的正常扣点,取消二选一平台违法要求,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修改价格、开关店、卡脖子。”
在商会发布的通知中,也点出了上述商家投诉内容。通知显示,商会将该情况有组织有纪律地向巫溪县工商联领导汇报,并于1月23日上午召开了经营美团外卖的餐饮商家代表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巫溪县餐饮商家家和巫溪县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同意巫溪县境内的各餐饮商家,暂停并下架美团在巫溪的外卖业务。相关事宜由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指派代表、原巫溪美团外卖业务量较大的餐饮商家代表,在合适的时间,与巫溪美团外卖片区负责人进行商业谈判,确保美团外卖的经营者——餐饮商家、美团外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遏制互联平台的市场垄断行为。
通知还表示,凡是愿意暂停并下架美团外卖业务的商家,请听候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与巫溪美团业务谈判的结果(美团外卖对餐饮商家扣点比例)的通知;各餐饮商家有自愿与巫溪美团签订扣点协议的,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不作强制下架的要求,也不列入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谈判的统一扣点比例之列。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巫溪县商家和美团的谈判并不顺利。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巫溪餐饮宾馆商会负责人、商家代表与美团相关负责人原定1月24日15:00进行谈判,但当天美团负责人缺席。目前,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将《巫溪县餐饮宾馆商会关于美团外卖在巫溪片区存在互联网垄断行为的情况反映》文件和商家签名报送了巫溪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工商联。
实际上,美团并不是首次因“二选一”遭受商家投诉了。早在2020年2月,四川南充火锅协会向南充市政府举报美团涉及垄断经营,认为美团存在突然提高佣金、垄断经营及不正当竞争两方面问题。2020年4月10日,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要求美团立即取消独家合作限制等其他垄断条款,以便餐企承接来自更多平台的外卖订单。此外,2020年重庆、云南、山东等省(区、市)的多个行业协会也致信美团,呼吁其降低佣金。
对于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行为,目前政策方面正在加强监管。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拟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而类似的餐饮平台“二选一”案例,也已经有被查处的前例。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年初,贵州省黔西县某甲网络餐饮平台代理商要求黔西县多家网络餐饮经营者只能接受其一家提供的平台服务。如果餐饮经营者坚持在某乙或其他网络餐饮平台经营,甲平台将对其作下线处理,或提高服务费收取标准、下调星级指数、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交易,强制商家在甲乙平台之间进行“二选一”。2020年5月28日,黔西县院向黔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对黔西县某甲网络餐饮平台代理商涉嫌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证后依法处理,对辖区内网络餐饮平台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日,黔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甲网络餐饮平台代理商开展行政约谈,送达行政告诫书,要求其尽快依法自行整改,并督促某甲、某乙等网络餐饮平台代理商共同签订了《关于促进黔西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的联合声明》。
餐饮协会对美团外卖的抗议也曾得到回应。此前,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曾和美团外卖握手言和,发布《联合声明》,就佣金比例、合作方式等争议问题达成阶段性共识。巫溪县此次抗议美团“二选一”最终结果如何,中国商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