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实施长期处方政策,患者在家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可以开到慢性病长期处方,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最长不超过12周。
近年来,随着慢性病人数迅速增加,长期用药处方的需求日益增长。几年前,根据有关政策安排,浙江、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开始探索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受到患者的普遍欢迎。
我国慢性病患者的数量,近年来不断攀升,如今已经是非常庞大的一个人群,他们的需求、诉求等内容,的确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据报道,目前我国高血压患者超过2亿人,且每年还会增加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9240万,还有1.4亿人群血糖增高;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超过2亿人,占我国每年总死亡人数的1/3。这样的数据,的确有点触目惊心。对慢性病患者来说,他们是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虽然不至于影响生命,但肯定会影响生活质量。
对慢性病患者而言,根据2007年的《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因为这样的限制,对很多慢性病患者来说,他们需要频繁地去医院。一方面,这会增加各大医院的患者数,让一些大医院不堪重负,让更多其他患者遭遇“看病难”的困境;另一方面,这也会让慢性病患者的家人不胜其烦,随时需要请假陪慢性病患者去医院,凭空增加了很多负担。
缘于此,社会各界对慢性病长期处方药的呼吁声较大。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就是针对此进行的探索与努力。长期处方政策的实施,的确能带来多重利好。但是,对待慢性病患者而言,便利只是一个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的因素则是安全。对于慢性病患者,相关的负责医生对他们的病情应该有足够的了解,能不能开长期处方药、多久去医院检查一次、什么情况需要及时回医院检查等问题,医生要有一个科学判断。在具体操作中,这还需要充分挖掘基层医院、社区医院的潜力,让他们也参与到慢性病患者的治疗与维护中去。这样,既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慢性病患者的安全,也是为了更好地给大医院“分流”。
只有集齐更大的合力,才能最大限度地做好此事。此外,在尝试推广长期处方政策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遇见一些困难,收获一些经验,这些都应该体现在长期处方政策后续的完善与改革中,如此才能形成必要的良性循环。
小处方不仅关系着全民大健康,也关系着很多幸福指数。长期处方政策肯定是好事,但好事还需要好办,才能真正将其办成民生工程。唯此,才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提升各相关人员的幸福指数。(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