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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翻墙触高压线身亡,赔钱就可以了?

2021-08-11 11:35:14    光明网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一14岁少年忘带钥匙翻墙回家时触电身亡。家属称住宅与高压线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曾多次要求整改。供电部门回应,该房屋建房时未达安全距离,属遗留问题。

14岁少年被高压线击倒在自家门前,这样的悲剧对其家庭来说定然难以接受。令人愤懑的是,当地国网供电公司一名负责人居然说,发生了这个事情,咱们负主要责任,会在经济上进行弥补。

新闻里可以看到,出事人家的房子盖得确实比较高。用居民的话说,站在一楼就能碰到高压线。高压线“触手可及”,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拆迁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

事实上,居民给95598供电热线反映了4年,而当地供电公司也承认知道此事,并表示整改需要时间。结果就是,大家都知道这条穿越村庄的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漫长的反映、报告、研究等过程中,悲剧发生。

为什么一个明显的安全隐患长时间得不到重视?据当地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我们也反映过多次,并不是说报过去了就能改造了。”这表明,至少当地供电部门没有尽到责任,并没有把穿越居民区的高压线可能会对民众生命产生威胁当回事。他们还停留在内部的公文流转、程序安排、工作部署里,对于民众的痛感缺乏同理心。

此外,当地相关部门也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供电企业动作迟缓,其他部门呢?通过此事故还可以看出,当地在农村宅基地的前期审批、建造、验收等环节,仍存漏洞。2020年4月出台《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各地要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该事故的房屋,改造前有没有经过审批、改造后有没有经过安全验收、高压线和房屋距离小于一米五的违规问题有没有进入监管范围……而这些问题,也应该给其他地方的宅基地安全提个醒——提前筑牢安全防线,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面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急难愁盼,如何克服习惯性惰性,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事情出了,供电企业不推诿责任,肯赔钱,态度固然不错,但这不仅仅是一个赔钱的事情。而是应该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真正把群众的安全当回事,真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真正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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