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近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数据显示,如今我国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3088万人,建成了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尤其是,职业院校的过半学生来自农村,许多家庭通过职业教育,斩断了贫困代际传递的根子,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社会价值。
现行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公布实施,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特别是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一些亟待补齐的短板。对此,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思路。比如,修订草案加强了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定;健全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等。同时,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表明,随着高职的连年扩招,通过设立中职国家奖学金、扩大高职院校奖助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一大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通过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让人生更加出彩。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优势。
技术赋能,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立法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无疑会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注入“强心剂”。尤其是,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在政策利好推动下,职业教育行业必将进入重要发展期,职业技能人才必将迎来更大展现才能的舞台。(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