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让该通知一时间成为财经领域热议的话题。
其实,卖地收入等划转税务征收是一种既定动作。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已作出由税务部门“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的部署。此前,社保费等非税收入已经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此次将卖地收入等划转税务征收也在意料之中,但此次改革带来的深远意义或超出我们想象。
长期以来,虽然卖地收入都由原地方国土部门、现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来征收,但地方政府往往深度参与相关工作,所以卖地收入早已成为很多地方财政最大收入来源或者主要依赖。为了获得更多卖地收入,地方政府会通过控制卖地节奏、供地规模等方式实现利益最大化。
也就是说,不少地方卖地主要是出于财政收入、招商政绩等需要,多卖地、快卖地,在一定程度上是牺牲了部分农民利益的,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有些地方政府在卖地过程中自由度较大,比如违规、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用地单位拖欠土地出让金,部分土地出让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就曾被国家审计部门查出来过。
今后卖地收入划转税务征收,这些问题就有望避免发生。由于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卖地收入后,地方政府恐怕很难随意指挥税务部门,任性卖地的自由度就没有以前那么大了,这显然有利于促进地方规范卖地。加之税务部门掌握企业情况,可以避免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同时,还能促进卖地收入支出更加规范化。
今后卖地收入的收与支都会比以前更规范,还进一步理顺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此前,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的征收、整理、出让等相关业务,集多种职能于一身,容易成为企业“公关”的对象。卖地收入划转税务征收,既能避免腐败问题也能降低行政成本,因为税务部门征收多项税费及非税收入,征管成本自然会降低。
此外,还有利于控制“土地财政”,促进房价稳定。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卖地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千方百计让地价上涨,地价上涨推动房价上涨。而卖地收入划转税务征收后,因卖地收入收支受到严格规范,地方政府有望回归理性,因为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收支了。这也能倒逼地方政府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减少卖地依赖,从而利于房价稳定。
上述文件也指出,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这是为了确保卖地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过去卖地过程中的某些违法违规现象,有望因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而得到遏制。当然,征收卖地收入对各地税务部门来说是项新业务,必须完全熟悉才能应对各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