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接诉即办”将以立法的形式被固化下来,不仅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落实,也是在法制轨道上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用法治护航群众的幸福生活。以立法形式将接诉即办固化,是对北京这一创新该机制的肯定,对于撬动基层治理大变革、构建新时代城市规范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
作为促进基层民生服务而采取的一种重要举措,接诉即办推行以来,面对承载着市民期盼与需求的诉,各级职能部门和干部以义不容辞的态度接,以闻风而动的作风做,以踏踏实实的态度办,完成了从“原来是区里、市里出题,我们答给上级看”到“现在出卷人是老百姓,最后也是老百姓来阅卷”的转变,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实践。
最为关键的,是市民愈发感受到接诉即办的能,享受到接诉即办带来的好。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接诉即办工作办理市民和企业诉求1103.94万件,较2019年环比上升55.24%。各职能部门的作风好了,广大市民的事能办了,干群关系更近了。这也是机制推出当年便入选“2019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的根本原因。
接诉即办上升为地方法规,完成了制度与法律的衔接,意味着这不再只是一种号召,也不再只是一种行政命令,而是变成了职能部门和各级干部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更能体现“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施政理念。比红头文件更有约束力,比行政要求更管用,比个人自觉更可靠。接诉即办立法后,各职能部门和干部的责任更大了、义务更多了,但立法也是一种保护,对于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法治框架内行事,在法律规定的底线和高线内解决问题,做到了有法可依,提供了法律遵循。
条例草案的一大特色是“全面接诉”,即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应当通过语音、文字等方式全面、准确、规范记录诉求提出的时间、诉求事项等要素,形成诉求工单,确保责任链条从第一环就扣紧压实。而“首接负责制”,即由首接单位牵头协调、一管到底,则关上了相关部门推诿的后门,确保群众的诉求不被“踢皮球”。至于群众诉求限时办理,电话、短信、网络回访,群众满意率纳入考评、与绩效挂钩,“接诉才办”变“未诉先办”等,更是确保了接诉即办能够成为一部好用、有用、管用的地方法规。
良法为市民利益而立,市民更要自觉遵守。应当如实表达诉求,配合诉求办理工作,尊重工作人员,维护工作秩序,客观、理性评价诉求办理情况。12345热线,是市民的热线,市民当然也有义务共同维护这条热线畅通无阻。(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