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一周年的日子。这部法典颁布一年、实施半年来,通过具体案件的适用,更加系统和完整地提升了人们对权利的认知。
民法是对宪法有关公民权利的具体说明和展开,民法典是对公民民事权利的具体规定。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最基本、最普遍的法律关系。建设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民事法律不能缺位。构建一个周密的权利体系,作为基石的民法典必须坚固。文明的进化史表明,权利认知的提升、民事关系的铺展以及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然结果。
法治,意味着明晰权利与权力的边界。民法典对公民民事权利的确定,同时也为权力行使划定了界限。权利与权力边界的划定,不仅为权利保护规定了范围,也为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限定了范围,从而在民事法律中策应了权力的有限性,将规定权利与权力的相关法律协调化、系统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民法典显示了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基石性作用。
最重要的还在于,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是通过公民身边的“细枝末节”而展现的。而正是这些看似微小、但却常发频发的小事,影响和决定了社会个体对法律和法治的感受。人们的安定感、秩序感,也正是来自法律对众多而纷繁的社会关系调整的方式及其结果。这也是民法典成为条数最多(1260条)、涉及面最广的法律的客观基础。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许多重要的民事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认知,许多重要的权利关系提升了人们的法律意识。App索要多余个人信息的侵权性,高楼抛物产生的连带责任,自主参与风险活动的风险自担等等,都从法律观念上,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理清了这些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提高了社会的法治化程度。
从民法典正式实施半年来的实践看,一些判例已经为民法典展示了其作用和意义。随着相关判例的增多,民法典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会进一步得到展现,人们的权利认知也会得到新的提升,由此也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权利观念、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要素,法治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环境。
从纸面上的法律到活的法律,其通路在于实施。民法典在司法实践中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人们对民法典的认知,都有赖于大量的司法判例的产生。而民法典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则需要法院统一具体法律规定的含义及适用依据,统一法官适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以同案同判奠定公平正义的客观基础,使民法典通过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