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对于驻村第一书记而言,使命尚未结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明确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集体强不强,全靠领头羊。驻村第一书记同贫困群众想在一起、过在一起、干在一起,以“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情怀,凭借“大刀破斧、改革创新”的胆识,在脱贫攻坚的第一线创造了彪炳史册的成就,涌现出了黄文秀等先进典型。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成为传播党的声音、落实重大政策,带领群众致富、推动持续发展的骨干力量。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有助于保持发展思路和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意见》要求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做好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正是为了补齐“三农”短板,让群众从摆脱贫困迈向更美好生活。
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意见》从事前选派、事中管理、事后考核等环节入手,确保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彰显了务求实效的导向。一方面,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并将干部能力和村子实际优化组合,进而发挥选派力量的最大效能。另一方面,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加强考核,倒逼干部真抓实干、造福于民。
干部下基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这既是服务基层、了解实际的机会,也是锻炼干部、考察干部的方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第一书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具体牵头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每年到村指导、推进工作,同时要求派出单位从补助、体检、所在县乡从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强化保障支持。大力支持开展工作,解决生活后顾之忧,将严管与厚爱更好结合,必将更好激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让干部在广袤乡村的热土上百炼成钢、成长成才。
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一个切口,它充分说明:从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重心转移,但工作劲头依然。以“过了一山再登一峰”的担当,确保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初心不改、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脚步不停,我们必将绘就更加壮美的乡村振兴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