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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镠墓被盗,信息披露本可以更主动些

2021-05-13 11:35:17    澎湃新闻

5月12日下午5时,钱镠墓盗掘案件情况通报会在杭州举行。“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到位”、“该墓被盗文物175件已全部追回”等关键信息,得以披露。

首先,给还不熟悉情况的读者梳理下此事的经过:近日,网传“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市中心的钱镠墓于2020年被盗”,网友质疑“这个事情居然大动静都没有,结案也不公布细节”,引发舆论关注。

多家媒体向相关单位求证,均没有得到确切回复,转而寻求其他渠道,终于求得“实锤”,引发更多网友的关注。今天下午,官方通报会举行,杭州市公安局、市园文局、临安区相关负责人和浙江省文物专家介绍了有关情况。

应该说,相关单位对公众关切的反应,还是比较迅速的;通报的详尽程度和信息干货量,也足以打消公众疑虑;“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位,被盗文物全部追回”的结果,更让人欣慰。

但如果放置在钱镠墓被盗案的整个侦破过程中来看,此次通报会有些姗姗来迟。从2019年5月钱镠墓被盗,到2020年5月盗掘嫌疑人被抓,到此次通报会举行,其间经历了两年时间。在这个时间跨度中,绝大多数公众对此案一无所知,也给传言留下了滋生的空间。

人们不禁要问一句:如果不是此次有网文爆料,不是媒体按图索骥追问,不是舆论关注,这场通报会是不是还要再等一等?

如果在案件侦破的各个阶段,在保证相关机密不泄露、不影响办案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无疑将更好满足公众知情权。反过来说,如果相关部门更多点主动意识,将必要的保密工作和信息公开兼顾得更好,这些天舆论场上的沸沸扬扬,本都可以不存在。

这当然会给相关各方带来一定压力、增加工作量,但绝不是“多此一举”的苛责。对必要信息的公开,既是满足公众知情权,也是向公众的普法和教育,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何况,在很多文物被盗案件中,群众的参与和配合,本就是案件侦破的可靠力量。4月15日,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警方发现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一座辽墓被盗后,于5月3日就发布了悬赏通告,向公众征集破案线索。这并没有引发任何“舆情”。

与其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总想着等到案件彻底侦破后再一次性通报,不如开诚布公和化公众关注压力为动力,有几分进展就通报几分。

杭州的这次通报会上,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积极举报文物犯罪线索,共同守护文物安全”。但如果有关部门不及时公开信息,群众又怎么参与呢?

钱镠墓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次盗掘案从网文爆料到官方通报,得到了杭州本地人的关注,也引发了全国网友的围观。这说明,公众整体的文保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保护文物古迹成为社会共识,这是可贵的进步。有关方面应当以更积极的姿态,回应这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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