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的邹蜜女士在考取教师资格证时遇到了阻碍,笔试和面试通过以后,其因为下肢残疾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此事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从公开报道来看,邹蜜和管理部门各有各的道理。邹蜜大二时因车祸导致下肢残疾,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拿到国内外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如今是一名校外英语培训老师。她认为自己完全可以胜任教师的行业,而拿不到证将会面临失业。
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则回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当地卫健委共同制定了相关标准,邹蜜由于下体残疾不符合现行的体检标准,所以无法拿到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只是照章办事,并不是歧视残障人士。
事实上,像邹蜜女士这样,因为身体原因而拿不到教师资格证的并不是个例。目前,我国多个省市教师资格体检的标准,都对残障人士有限制,其中包含如“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不合格)”的肢体残疾的限制。甚至,有一些地方的体检标准中,还有对外貌长相的规定。
这些规定有其合理之处。因为此前需要教师资格证的都是普通学校的老师,并不包括校外培训机构。而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并非只是上课那么简单,还有陪学生跑操、宿舍查寝、组织班级活动等各种内容,即使是在课堂教学中,要关注学生反应,操纵多媒体和板书,残障人士确实有诸多不便。邹蜜女士虽然能胜任机构教学任务,但在普通学校,如果不特别关照,事实上是很难和其他教师一样开展工作的。
但是,既然教师资格认定将培训机构老师也纳入进来,就应该与时俱进,对认定标准做相应调整。毕竟,像邹蜜一样的残障人士是完全能够胜任培训机构教学的,而且,网络直播大量运用在培训教学中,老师只需要坐着就能上课,对于身体的要求就更低了。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适当放宽标准,给残障人士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他们自食其力,实现人生价值,善莫大焉。更何况,像邹蜜这样身残志坚,不懈奋斗、乐观向上的精神,对于学生也是一种言传身教。
中国有8500万残障人士,要建立残障友好型社会,我们不仅要建设无障碍设施,更要营造让他们无障碍就业与生活的社会环境。(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