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教育不是生意 学生不是羔羊

张 倩    2021-04-25 11:49:46    新华网

完成作业用自己家的平板电脑不行吗?不行!

前不久,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育英中学就要求每个学生买平板电脑,“平板电脑每台2200元,使用费每年1200元,3年须缴使用费3600元,软硬件合计须缴费5800元。”此事引发网友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就在去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再次强调,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

三令五申禁止,居然还有学校打“擦边球”甚至“顶风作案”,是学校负责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与项目公司进行的交易?还是为了实现所谓的“智能教学”而做的“面子工程”?

无论是什么原因,如此“巧立名目”地强买强卖,学校都足可以用“吃相难看”来形容,这不仅有违教育本分,败坏社会风气,还会给很多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五河县政府已责令育英中学立即停止违规收取学生平板电脑费用行为,清退全部已收费用;对违规收费问题在五河县教体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领导班子2021年度教体系统评优评先资格。

教育不是生意,学生不是羔羊。要遏制乱收费现象,除了要靠学校自律,更多的还是得靠监管。只有这样,才能让警钟长鸣,杜绝类似乱象再次上演,还学生一个纯洁的校园环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为污染防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下一篇:垃圾分类,别退化别松劲儿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