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澎湃新闻一篇《云南一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现假证疑云:举报者称网购到同款假证》,引发广泛关注。勐腊县已成立工作组,启动二次核查。
此事的经过是,求职者魏楠参加勐腊县一职高招聘,被淘汰。她发现,被录取者所持健美操资格证书和自己的证书不一样。向有关部门反映,均被告知证书真实有效。查询其颁证机构,显示为企业,且花钱就能网购同款证书。再次举报,回复仍是证书为真、招聘未违规。向证书发证机构声称的主管单位求证,被告知该单位没有此下属机构。
一起看起来主管权责明确、求证也不复杂的事件,需要当事人冒险“买假证假”,甚至证了也没用,实在讽刺。
人社部门对事业单位招聘,本就有审核应聘者材料之责。当考生的证书明显不符合要求时,为何没及时喊停?而且,证书日期恰好卡在资格复审通知下达后第三天。如此疑点重重的证书,其持有者硬是走到了上拟聘用人员名单这一步,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察?
在有人提供扎实材料举报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的态度更让人不解。
举报者发现疑似野鸡证书的发证机构不符合规定后,向县人社局和纪委反映,被告知证书真实、招聘合规。在提交网购的野鸡证书等证据后,相关部门仍坚持此前说法,但仔细推敲各自回应,蹊跷之处也甚多。
比如,第一次举报后,勐腊县纪委称,经专业机构鉴定,证书为真。第二次举报后,州人社局称,勐腊县人社局已向云南省篮球协会和发证机构核实,收到了中管院职业教育研究所确认函。但事实是,该类证书谁可以发,有规定说得明明白白,为何不向其求证,却要请“专业机构”帮忙?健美操的资格证书,为何向篮球协会证实?为什么收到的又是疑似野鸡证书的发证机构的确认?自己发的证书,难道会有人证伪,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作为应聘者的魏楠,尚且能发问,“为何不向更高一级单位、发证地健美操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发函求证?”,相关单位为何想不到?还是想到了,也不愿意去做?
在这兜兜转转长达四个月的过程中,但凡有一个部门多重视点,多进行一些扎实求证,也不至于逼得举报者孤身求证,甚至“买假证假”。
应聘者证书的真假,直接关系到招聘的公平性。目前,已有不少网友质疑此次招聘是“萝卜招聘”,这无疑损伤了此次招聘的公信力,甚至牵连到地方形象。有关方面不可不察。
此外,撇清责任的中管院称,不法人员冒充该院分支机构、伪造印章的事时有发生,望受害人报案,该院将配合。但这是不够的。据报道,中管院曾宣称拥有92个二级分支机构,可提供400种资格证书,但具体二级机构名单在官网上并无显示。这种信息不公开、分支机构归属不明的现状,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加剧野鸡证书泛滥。作为主管单位,中管院有必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向社会公开信息。
如果最后证实证书确实是有人伪造中管院印章进行的“挂羊头卖狗肉”,其颁发机构已经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期待随着二次核查的启动,相关单位、部门闻风而动,按图索骥,深挖彻查,将冒用名义、制售假证、圈钱敛财、侵扰事业单位招聘秩序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