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东深圳与惠州交界处的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的陈某,家被几家采石场围绕,附近扬尘太大,他平时基本不敢开窗。近日,南都周刊记者调查发现,深惠交界处不少采石场涉嫌超量开采,实际开采量往往是审批开采量的两三倍。裸露的石场与四周绿色的山体形成鲜明对比,成为大湾区的一道道伤疤。另外,不少石场在装载运输时存在超载超限行为,造成的扬尘使附近的道路和树木上都积下了一层尘土。
从报道来看,深惠交界处采石场的问题确实不少。比如,当地多个采石场都涉嫌超量开采,像华茂石场2014-2017年度审批的出让总量应为135万立方米,但根据惠阳区自然资源局的初步调查,其实际采出量超280万立方米;再比如,超采带来了一系列的次生危害,如部分林地遭致破坏,运输车辆普遍超载导致道路被压坏,路面尘土飞扬,村民“只能尽量少开门窗”。此外,部分石场在停工通知书发布后,仍有车辆不停进出拉货。
总结起来就是,采石场的超采,违反了相关规定,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像一些采石场需补交采的矿权出让收益就高达七百多万,同时又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这背后或许有一定客观原因,如当地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管理的一些政策法规实施年份过久,为监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但是,这无法为监管部门开脱责任。一者,当地采石场乱象已持续十多年,如果早点重视,不会没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及早就完善;二者,任由普遍超采多年持续背后,是否存在着“以罚代管”乃至利益输送现象,也很难不让人联想。
事实上,当地不能说对于相关乱象毫无干预。比如,当地7家持证石场中,有5家均曾被行政处罚。但具体缘由多为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不登记统计、不建立货物装载台帐等。这些违法行为当然该依法依规处罚,但忽视对普遍超采的有效遏制,而只对超载等行为进行查处,已然更像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着明显的避重就轻之嫌。它在客观上也存在着“以罚代管”之弊,最终是采石场方面交了“保护费”,相关部门拿到了“好处”,但实际的超采、超载及其带来的环境污染却照旧。这显然并非真正的善治之道。
因此,面对目前的状况,当地真正需要做的是从源头遏制超采乱象,对于超采的石场必须及时追缴矿权出让权收益,同时提升违规开采的成本。该取消开采资格的就应该及时取消。同时,秉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于当地扬尘污染和林地被破坏现象,也应该责令相关采石场进行治理和修复。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一局面的形成,应该要有人负责,其背后有没有失职渎职行为,上级部门应该介入严查。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位于深惠交界,这种交界地带的确很容易成为监管盲区。如交界地带的管辖职权界定往往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地方容易沦为“三不管”地带;而相比周边大城市的治理力度和标准,这些地方也明显是“治理洼地”,一些乱象自然就很容易转移到这些地方,如当地的石场就被指是在深圳和东莞的采石场关停后,“一下子火了起来”。而事实上,从公开报道来看,深惠交界地带的环保乱象,还远不只这些。这从一些媒体报道的标题中就能够直观感受到——“深圳惠州交界处环保工程成害民工程居民身陷恶臭”“深莞惠交界地带偷倒垃圾现象猖狂背后系暴利产业链”“龙岗、惠州联合交叉执法查处黄沙河深惠交界段污水入深问题”,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但是,纵有再多的客观原因,也不是有关部门不作为的理由,更不能默认交界地带成为违法违规的“私人王国”。不让交界地带成为“大湾区的一道道伤疤”,不妨从严肃处理石场超采乱象开始。(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