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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过亿”,挣得的只是牢狱之灾

2021-03-11 15:24:03    澎湃新闻

“流量奇迹”遭遇重拳锤击。2018年,“明星蔡徐坤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事件,曾引发舆论强烈关注。2019年6月,其幕后推手“星援”APP被查。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星援”APP开发者蔡坤苗的判决书,其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审获刑五年。

仔细浏览判决书可以发现,蔡坤苗不仅被判刑,还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将继续被追缴违法所得。这也就是说,他为自己挣得的,只是牢狱之灾。这是咎由自取,是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的应有代价。但还要意识到,这仅仅是流量造假生意链条上的一环。

一场交易,必然有甲方也有乙方,有需求才有市场。坦白说,只要买流量的需求还大量存在,总会有一些学了点互联网技术的人铤而走险。不从需求端去解决问题,下一个蔡坤苗只会前赴后继。

因此,在流量造假的问题上,我们大可不必纠结“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而是要“两头打击”。

很多人可能注意到了,蔡坤苗的罪名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流量造假罪”。那么对于买方,又该如何处罚呢?类似的过往案例中,曾出现过因为涉嫌虚假宣传,买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或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但是也要看到,在为明星刷流量的问题上,购买“服务”的往往是粉丝组织或群体,甚至只是单个的粉丝“为爱充值”,查处并追究责任的困难较大。所以,对于“为爱豆刷流量”的行为,其治理又不能单单依赖法律。

要知道,法律规定只是最底线的道德。而流量造假的危害,是广泛而深远的。虚假流量有可能催生谣言制造机、评价作弊机,甚至是舆论风向标,对整个互联网行业产生严重的威胁。

         解铃还须系铃人。为明星刷流量,如果是明星经纪团队或自己的所做所为,那就是“戏路不正”,除了可能涉嫌违法外,还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对此,除了法律的定性和惩处,或许还可以有来自行业内的限制措施。

而如果只是单纯的粉丝行为,则又可以归为畸形的饭圈文化治理问题。对此,涉事明星同样有义务提醒自己的粉丝,理性应援,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对粉丝发出正确的倡导和劝告,才是优质的偶像明星。无论是什么明星,终究要靠作品说话,而不是靠“转发过亿”。

总之,对网络灰产的买方和卖方,都应该严厉打击、积极治理。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明白该遵守的规则,“转发过亿”的闹剧才不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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